环市西路180号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环市西路180号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4-6315)于2024年11月22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补充、修改如下:
1、招标公告部分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1 |
招标公告第2条第2.2款 “项目概况及规模” |
环市西路180号项目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具体面积以现场实际为准),把闲置数年的老旧办公写字楼改造为以时尚设计为引领,围绕服装、韩式潮流、高定设计主题打造的中端服装批发市场,主要进行内部升级改造、给排水、电气等。 |
环市西路180号项目建筑面积4812.99平方米(具体面积以现场实际为准),属于高度小于24m的一般公共建筑工程,把闲置数年的老旧办公写字楼改造为以时尚设计为引领,围绕服装、韩式潮流、高定设计主题打造的中端服装批发市场,主要进行内部升级改造、给排水、电气等。 |
2 |
招标公告第2条第2.5.1款 “本项目前期服务机构” |
******有限公司(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单位) |
******有限公司(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单位) |
3 |
招标公告第3条第3.1.1款 |
3.1.1工程设计资质,满足以下任意一种资质情况: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级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事务所资质; ⑤香港企业满足参加设计部分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业务满足招标资格要求的。 |
3.1.1工程设计资质,满足以下任意一种资质情况: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级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事务所资质; ⑤香港企业独立参加设计部分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业务满足招标资格要求的。 |
4 |
其他修改内容 |
以本补充公告附件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 |
2、招标文件部分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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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 “文件盖章签署” |
除“暗标文件”外,所有其他投标文件的所有证书证件、证明文件及招标文件所附格式要求盖章处需加盖电子印章,在招标文件所附格式规定签名位置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其余可不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外,投标文件封面及其他内容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成)……】,由联合体牵头方签字、盖章即可。 |
投标人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需联合体各方同时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可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其中“单位”一栏可只填写联合体主办方名称,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盖章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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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招标人要求; (6)招标人提供的资料; (7)投标文件格式; (8)招标控制价细项汇总表。 2.1.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另册);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另册); (5)招标人要求; (6)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另册);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2.1.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注:招标人应在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中明确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具体要求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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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施工图设计大纲投标文件、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技术投标文件、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经济投标文件四部分组成。 |
3.1.1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技术投标文件、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经济投标文件三部分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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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1.2资格审查文件 |
(1)封面:写明项目名称、资格审查文件、投标人单位及年月日;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一栏需书写所有联合体成员的单位全称,由牵头方签署、盖章); (2)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一览表》进行编制的所有资料。 (3)满足招标公告中投标人合格条件的其他资料。 注:1)对于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合格条件第3.4项的信用档案取自平台内的信息)。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2)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1)封面:注明项目名称、资格审查文件、投标人单位及年月日;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一栏需书写所有联合体成员的单位全称,由牵头人签署、盖章); (2)目录; (3)按招标公告附件一盖章签署的《投标人声明》(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5)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6)投标人证明满足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 (7)招标公告附件二盖章签署的《联合体工作协议》(如有); (8)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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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3 |
3.7.3施工图设计大纲投标文件按本须知第3.1.3款的要求采用电子文档编制;其他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及证明文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应采用单位数字证书加盖电子印章。招标文件所附格式要求盖章处及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盖章处需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其余可不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详细操作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电子招投标操作手册(无纸化)。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外,投标文件封面及其他内容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成)……】,由联合体牵头方签字、盖章即可。 |
3.7.3投标人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需联合体各方同时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可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其中“单位”一栏可只填写联合体主办方名称,投标文件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盖章即可。 3.7.4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证书证件证明材料需为原件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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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开标程序5.2.3 |
5.2.3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且投标人未递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
5.2.3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且投标人未递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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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评标过程的保密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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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评标办法前附表2.1.3(1) |
施工图设计大纲文件响应性评审标准 |
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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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评标办法前附表2.2.2 |
在通过初步评审且经算术复核的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位于[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90%,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投标人超过5家时,在经算术复核的位于[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90%,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投标人的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在通过初步评审且经算术复核的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位于[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90%,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投标人少于5家(含5家)时,直接取区间中经算术复核的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在通过初步评审且经算术复核的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中,没有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位于[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90%,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区间,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
在通过初步评审且经算术复核的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位于[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90%,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投标人超过5家时,在经算术复核的位于[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90%,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投标人的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在通过初步评审且经算术复核的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位于[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90%,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投标人少于5家(含5家)时,直接取区间中经算术复核的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在通过初步评审且经算术复核的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中,没有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位于[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90%,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区间,则以最高总投标限价×95%作为评标参考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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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 |
施工图设计大纲评分标准 |
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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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评标办法前附表2.2.4(3) |
******委员会按“当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100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4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最多扣100分”的标准,计算出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经济部分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委员会按“当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100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1.0分,最多扣100分”的标准,计算出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经济部分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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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评审标准2.1.3 |
施工图设计大纲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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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4(1) |
施工图设计大纲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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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施工图设计大纲评审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删除,同时删除附表2 施工图设计大纲评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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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分内容:“企业工程获奖(11分)” |
1.施工获奖: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单位)承建(或参建)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获得过工程质量类奖项的: (1)国家级的,每项得1分; (2)省级的,每项得0.5分; (3)市级的,每项得0.1分; 注:本项最高得7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 |
1.施工获奖: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单位)承建(或参建)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获得过工程质量类奖项的: (1)国家级的,每项得1分; (2)省级的,每项得0.5分; (3)市级的,每项得0.3分; 注:本项最高得7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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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计获奖: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设计单位)获得过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类或设计类奖项: (1)国家级的,每项得1分; (2)省级的,每项得0.5分; (3)市级的,每项得0.1分。 注:本项最高得4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 |
2.设计获奖: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设计单位)获得过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类或设计类奖项: (1)国家或行业级的,每项得1分; (2)省级的,每项得0.5分; (3)市级的,每项得0.3分。 注:本项最高得4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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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分内容:“企业类似业绩”:施工业绩(6分) |
1.施工业绩: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单位)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项目业绩(施工类),每项得0.5分。 注:本项最高得6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 |
1.施工业绩: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单位)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项目业绩(施工类),每项得3分。 注:本项最高得6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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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分内容:“第三方评价 (7分)” |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单位)至投标交截止时间止,连续取得“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需包含2023年)的年限≥5年的,得2分。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至投标交截止时间止,连续取得“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需包含2023年)的年限在3年(含)~4年(含)的,得1分。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至投标交截止时间止,连续取得“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年度(需包含2023年)的年限在1年(含)~2年(含)的,得0.5分。 注:本最高得3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 |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单位)至投标交截止时间止,连续取得“纳税信用 A 级纳税人”(需包含2023年)的年限≥5年的,得4分。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单位)至投标交截止时间止,连续取得“纳税信用 A 级纳税人”(需包含2023年)的年限在3年(含)-4年(含)的,得2分。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单位)至投标交截止时间止,连续取得“纳税信用 A 级纳税人”年度(需包含2023年)的年限在1年(含)-2年(含)的,得1分。 注:本最高得4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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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设计单位)投标人(设计方)获得具有有效的体系认证证书(体系认证证书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情况: 同时获得以上4项体系认证证书的,得5分;同时获得以上任意3~2项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同时获得以上任意1项认证证书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注:本最高得5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 |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至投标交截止时间止,连续取得“纳税信用 A 级纳税人”年度(需包含2023年)的年限≥5年的,得3分。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至投标交截止时间止,连续取得“纳税信用 A 级纳税人”(需包含2023年)的年限在3年(含)-4年(含)的,得2分。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至投标交截止时间止,连续取得“纳税信用 A 级纳税人”年度(需包含2023年)的年限在1年(含)-2年(含)的,得1分。 注:本最高得3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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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分内容:“设计和施工的融合措施” |
2、项目的设计人员配备情况(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本项最高得18分): 1.设计负责人(3分) ①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参与过类似工程设计业绩的,每项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②具有15年或以上工作经历的,得1分;具有10年(不含)~15年(不含)工作经历的,得0.5分;其他不得分; ③具有建筑学或建筑设计等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证书的,得0.5分; 2.设计技术负责人(3分) ①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得1分; ②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得1分; ③具有建筑学或建筑设计等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 3.建筑专业设计负责人(2分) ①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1分; ②具有建筑学或建筑设计等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建筑学或建筑设计等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 4.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2分) ①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 ②具有结构专业或建筑结构设计等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结构专业或建筑结构设计等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 …… 8.造价负责人(2分) ①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证书的,得1分; ②具有建筑工程造价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2、项目的设计人员配备情况(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本项最高得18分): 1.设计负责人(3分) ①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参与过类似工程设计业绩的,每项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②工作年限≥10年的,得1分;5≤工作年限<10年的,得0.5分;工作年限<5年的,得0.1分;未提供不得分; ③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证书的,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 2.设计技术负责人(3分) ①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的,得1分; ②工作年限≥10年的,得1分;5≤工作年限<10年的,得0.5分;工作年限<5年的,得0.1分;未提供不得分; ③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证书的,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 3.建筑专业设计负责人(2分) ①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1分; ②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证书的,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 4.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2分) ①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 ②具有结构专业或建筑结构设计等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结构专业或建筑结构设计等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 …… 8.造价负责人(2分) ①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证书的,得1分,二级注册造价师证书得0.5分; ②具有建筑工程造价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建筑工程造价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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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工程获奖:1.1施工获奖要求 |
(1)①国家级建设工程优质奖包括:詹天佑奖、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②省、市级建设工程优质奖仅计算建设工程优质奖(不含安全文明或结构类奖)。③只计算房建类建设工程优质奖(含参建),其他非房建项目,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等获奖不参与计分,时间以获奖证书的发证日期为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该项目获奖只按其中一个奖项所在最高级别计算一次分数,不得重复计算。 |
(1)获奖信息可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为准。①奖项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投标人须提供获奖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奖项信息”等信息),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不提供平台内网页信息截图的获奖不予评审。②奖项不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的:投标人须******委员会对获奖的评审以投标人提供的完整的证明资料为依据。 (2)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3)国家级工程质量奖包括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省或市级奖项包括:省、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质量方面的奖项(行业协会须在民政部门备案),其它如安全文明、绿色建筑、技术创新、QC成果、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奖项不参与计分。④同一项目只按最高奖项计算一次得分,不得重复计算;只计算建筑工程类获奖情况,其他非房建工程项目,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市政等获奖不参与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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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工程获奖:1.2 |
1.2勘察设计类或设计类获奖要求: (1)勘察设计类或设计类奖项是指:国家级奖项是指由住建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或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省级奖项指由省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市级奖项指由市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市级优秀勘察设计奖。 (2)对同一工程项目按最高奖项计取,不重复计取。时间以获奖证书上的颁发日期为准。 (3)获奖业绩需提供项目获奖证书清晰扫描件。 (4)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5)业绩获奖认定需提供获奖证书的复印件(以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为准),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相关行业协会需提供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页查询的经民政部登记的协会网页截图。 |
1.2设计类获奖要求: 国家级设计奖项是指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奖”、住建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中国勘察设************人民政府颁发的科学技术奖及省、市级(含副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或批准的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或“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奖”。 (1)同一项目按最高奖项计取,不重复计取。若同一项目勘察和设计均获奖,则分别按勘察和设计的最高奖项各计取1次。 (2)时间以获奖证书上的颁发日期为准。 (3)获奖业绩需提供项目获奖证书清晰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4)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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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类似业绩: 2.1施工企业业绩 |
2.1施工企业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1)需提供类似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含项目名称、建筑规模、合同双方和签约时间)、竣工验收报告。 (2)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
2.1施工企业业绩:类似工程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是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的施工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数据。投标人须提供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同时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等信息)以供核对(业绩相关附件的上传件在投标阶段可不重复提交)。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2)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3)完成时间以验收报告为准。 (4)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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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设计和施工的融合措施5.1 |
************大学或以上毕业证书发证时间起算。 |
************大学或以上毕业证书发证时间起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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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修改内容 |
以本补充公告附件的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
3、重新发布前期设计资料、招标人声明,补充发布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详见附件。
4、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及所附附件为准。
5、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文件后缀为GZZB)已作修改,电子招标文件随本补充公告一起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
6、本项目原定的公告发布时间、投标登记时间、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时间及场地、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等招标投标日程安排作相应调整,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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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2024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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