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有限公司恒诺无纺布公司衬布及数码印花无纺布制品生产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宿州市鞋城五路508号经开区管委会527室
项目名称:恒诺无纺布公司衬布及数码印花无纺布制品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宿州经开区鞋城七路与人民路交叉口东南侧
评价单位:安徽中环徽创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恒诺无纺布公司衬布及数码印花无纺布制品生产项目位于宿州经开区鞋城七路与人民路交叉口东南侧,占地约29亩约。项目购置热轧、衬布涂层等设备。建成后可达年产8千万米衬布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项目热轧、烘干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撒粉粉尘通过设备自带的吸气装置收集、集粉箱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室外,通过专用油烟管道达标排放。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关限值要求;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汇同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统一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隔声、减振、距离衰减、加强绿化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边角料、废包装袋、集粉箱收集粉尘统一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包装桶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废导热油由设备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活性炭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在落实环评报告中各项环保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进行了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相关部门意见:宿州经开区经济与科技局出具的备案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管理中心
2025年2月21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