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要求,现对合肥市瑶海区YH202307号地块土建及水电安装总承包工程 瓦屋面及地砖分包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合肥市瑶海区YH202307号地块土建及水电安装总承包工程 瓦屋面及地砖分包
2、项目编号:ACEG-******8001
3、项目地点:瑶海区YH202307号地块总承包工程位于合肥市瑶海区,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4.86万㎡,地下总建筑面积约4.46万㎡,主要业态有:4栋高层(22/25层)、4栋中高层(15/16/17层)、8栋小高层(10层)、商业及配套用房、普通地下室、人防地下室等,其中高层、中高层、小高层为装配式结构,装配率65%。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1、投标资格要求:独立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证明)。
2、资质证书要求: 建筑装修装饰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无需办理CA锁)。
4、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我方提供的合同样本内的所有要求。中标通知书下发后合同签订前,投标人若有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1)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集团黑名单管理系统”中被列入黑名单的;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及要求
1、凡有意参与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陆安徽建工电子化招采平台,找到对应项目,下载询价采购文件,并在网上进行报名、报价(询价表须盖章上传)(网址:cg.aceg.com.cn),投标人对清晰度负责,关键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按废标处理。
2、本次投标已设置单项控制价,报价超过单项控制价作废标处理。控制价:827432.08元(税率为9%),报价超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若投标人投标税率不同,造成投标价不能公正科学评审时,招标人有权将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折算成税前价,并将税前价作为评标价。
3、招标文件费用 100 元/份(不退);
4、计划工期:总工期200天,现场施工整体上满足甲方与业主单位签订的大合同工期要求,严格无条件执行项目制定的月进度(周进度),并满足甲方与业主(监理)确定的进度要求。如未能按周计划要求完成,每延后一天罚款1000元,延后三天以上,从第四天起按2000元每天进行罚款。;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17000.0元),招标项目为多标段,投标人同时投标两个及以上标段时,投标保证金不需重复缴纳。投标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银行转账凭证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模块,对应具体投标项目的项目流程,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可查看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到账状态;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在招采平台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6、附件一询价表盖章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否则废标处理);附件上传营业执照、基本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银行转账凭证、建筑装修装饰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关于品牌自报以及垂直水平运输的承诺、工抵承诺函。 (如不上传按废标处理)。
7、招标清单数量为估算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
8、对于合同子目工程量变更增加的,增加工程量超出一定幅度,需调整原合同单价,合同单价调整原则如下(以下单价均为含税价):(1)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15%以内或增加超过15%但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不超过10%时,执行原合同单价;(2)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超过15%且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超过10%时,原则上按以下原则调减原合同单价:①超过15%~2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1%)②超过25%~3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2%)③超过35%~4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3%)④超过45%~5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4%)以此类推。式中:P0-原合同单价;P1-重新调整后的合同单价。
9、 1、数额:10000.00(人民币壹万元整) 2、提交时限:中标通知书下发后7日内 3、返还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
10、其他要求:特别提醒: 1、不同投标人出现使用相同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进行投标等异常情形的,按无效标处理,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2、乙方无条件服从并完成甲方总工期、分层节点工期要求,同时要参考建设单位审批周计划,若乙方服务跟不上,甲方可另行安排其他单位施工,相关费用由乙方工程款扣除。 3、若建设单位要求调整尺寸规格,其造成相关费用需经甲乙双方协商后解决。 4、本项目共8栋洋房(10层)8栋高层(15/16/17/22/25层)屋面贴砖施工时现场无垂直运输,现场涉及到人工搬运等相关材料运输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内,不另行增加费用。4、本项目屋面瓦工程量较小,且3个单体施工时间跨度最少为半年,投标人需充分考虑施工成本,中标后不因任何原因调整单价。
11、其他事项:1、投标人在招标清单范围内综合考虑完成本工程所有尚需采用的其他施工措施以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费用,综合考虑在综合单价内,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安装、成品保护、扬尘防噪增加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超高增加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水电费、临时设施费、脚手架搭拆费、赶工补偿费、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较低价差补偿费、排水降水、基坑支护、道路临时硬化、临时支撑、工程试验检测费、资料收集归档费等其他措施费用;投标人对该部分费用根据企业自身水平进行报价,结算时不做调整。
2、投标人须在严格相应总包合同相关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工期节点进度要求、质量要求、技术要求以及必要时工期按总包合同提前的抢工费用等,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清单中不再另计取费用。
3、在分包合同范围内,由于分包单位的责任,产生关于进度、质量、安全等的违约责任的处置执行总包合同相应条款,总包单位在执行总包合同处置条款的同时有权就自身的经济、名誉损失进一步向分包单位追偿。投标人必须保证工程质量。若质量不合格,乙方除无偿限期修复外,还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合同总额1%的赔偿金;投标人应做好现场安全管理,不服从招标人现场安全管理,每次罚款5000元,不戴安全帽罚款500元/次。由投标人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同时,总包单位有权就自身的经济、名誉损失进一步向分包单位追偿。
4、为投标人能准确的报价和更好的履约,投标人需自行勘察现场、充分了解项目实际情况、相关规范并仔细熟悉招标文件以及招标附件。(1)、本项目材料验收以及施工工序验收、质量验收极为严格,请投标人充分综合考虑;(2)、对于需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等技术文件,招标人未提供的投标人需主动提出疑问向招标人索要要求提供,中标后中标人不允许以招标没有图纸等技术要求文件不全为由向招标人索赔;(3)、本住宅项目为分批交付,合同竣工验收付款节点需等到项目整体竣工验收(最后一个批次竣工验收)后,时间跨度超常规项目请投标人充分综合考虑资金成本。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4月14日14时30分。
五、报价文件递交:投标人请于2025年4月14日14时30分前进行网上报价,上传询价资料(未在电子化招采平台线上填写报价,或未上传盖章的询价单扫描件的报价均无效。投标人集采系统报价与盖章询价表报价必须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请投标人慎重填写)。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银行承兑汇票等金融工具支付时,由乙方(中标人)自行承担所有的贴息费用,上述贴息费用或融资成本均包含利息及手续费。在办理金融工具的过程中,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甲方及相关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注册账号等,如因乙方拒不执行相应要求而导致金融工具未能成功办理,不视为甲方付款违约。付款前需提供等额结算专用发票。
2、结算及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等。甲方不承担任何利息。付款乙方前需提供足额结算专用发票。若甲方资金有困难时,双方协商解决。 2、每月待建设单位相应工程款到账后30天内支付已结算总额的70%; 3、竣工验收合格后待建设单位相应工程款到账后30天内支付已结算总额的85%; 4、项目与建设单位决算定案后6个月内支付已结算总额的97%,留3%为工程质保金; 5、余款3%待质保期(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两年)后6个月内无息支付。 6、中标单位需按照招标人要求指定购房,房源信息:三巽公园里33-355,房屋面积36.74m2,房屋总价144020.8元,地址:安徽省亳州市仙翁路与牡丹路交叉口西南角。上述抵房信息需纳入合同条款中,并在履行合同两个月之内(也可以用已经产生的应付款抵扣),及时处理合同中约定的房产,同时办理好相关房屋的网签等转户相关手续。
******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方式支付。付款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贴息。付款前需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黑名单管理:
******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3年。
(1)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4)在“黑名单”管理处罚期内合作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合作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5)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6)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损失,且拒不赔偿的;
(7)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黑名单”管理的。
******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5年。
(1)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银行保函)的;
(5)合作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
7.3纳入“黑名单”管理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公布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1)向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
(2)两次纳入“黑名单”管理的,自第二次纳入“黑名单”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329号 。
联系人:李工,电话:******。
2、招标部门:安徽建工三建招标中心。
地址:******有限公司院内******办公室) 。
招标咨询联系人:董工,电话:0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