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实施方案》(湘农发〔2022〕17号)和《攸县2024年农药安全监管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项目实施方案》(攸农发〔2024〕96号)等文件,为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提升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水平,计划依托2个农药经营者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归集站点2个,以公开遴选的方式遴选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任务
全县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归集站点2个,每个回收归集农药包装废弃物数量分两个分两个阶段完成,具体为:(1)2025年7月31日前,每个主体完成回收归集任务3.5吨。(2)2025年8月1日-12月31日,每个主体完成回收归集任务1.7吨。回收归集数量以现场过磅的农药包装废弃物数量为主要依据,各方建立的台账信息及日常检查情况为佐证,每吨按18元/公斤核算场地租赁或建设费用、人工费用、归集费用、分类包装费用等所有费用,总资金不超过18.72万元。每个主体完成的回收归集量低于任务量90%的,则按实际回收归集量核算后再按比例扣减总费用。
若下年度继续实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归集项目,根据自愿原则,由按质按量完成本次回收归集工作的主体直接承担,不再遴选,具体事宜根据下年度的项目情况再行确定。
二、实施内容
实施主体要按照建设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1. 租赁或建设符合有关环保要求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归集场所,面积200平方米以上,做到可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并明显标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归集点”等相关字样。
2. 安排固定人员完成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归集、分类储存、安全保管、转运对接工作,因保管不当等造成的安全问题由实施主体负责。
3. 公布回收归集场所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4. 对农药使用者、农药经营者等送达的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回收归******农村局报送农药包装废弃物归集台账。
5. ******农村局的安排,与第三方处理机构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的转运交接工作。
6. 在回收归集的农药包装废弃物未达到规定数量之前,不得以不正当理由拒收农药经营者、农药使用者的交接的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以其他固体废物充当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回收县外的农药包装废弃物。
7.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归集应在2025年12月底完成,因不可抗力因素需延期的,应当提出申请。
鼓励回收归集主体有偿回收农药包装费废弃物。
三、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攸县范围内从事农药经营的农药经营主体或从事病虫害防治的统防统治组织。
四、申报条件
1.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取得法人资格;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行业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
2.农药经营主体要求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统防统治组织要求在农业部农药械信息管理系统备案。
3.自有或租赁的仓库面积200******居民区有一定的距离,仓库可封闭,交通便利(便于10吨位的大货车装货)。
五、申报程序
申报主体如实填写《攸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归集主体申报表》(附件1)(申报表须由仓储场所******街道)审核盖章),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农村局申报,******农村局根据申报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申报主体为2个则直接由局党组会研究确定拟定承担主体,审查合格的申报主体为2个以上的,则先由专家评审后再经局党组会研究确定拟定承担主体,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攸州三农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承担主体。
六、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截至2025年2月13******事务中心6楼606,植保植检站,联系电话:0731—******。
附件:1. 攸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归集主体申报表
2. 攸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归集主体遴选评分表
3. 承诺书
******农村局
2025年1月20日
******农村局作者:李艳芳******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