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广西贵港市港南区武思江瓦塘乡思怀社区京屋河段整治工程
2.工程地点:广西贵港市港南区武思江瓦塘乡思怀社区京屋河段整治工程项目经理部
3.拟采购分包/服务项目概况:白蚁防治范围为堤外堤坡处,总面积为60274㎡。
二、询价工程范围及工程量
1、工程范围及承包内容:白蚁防治服务。
2、承包方式:乙方包足够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
3、工程量清单:
序号 | 服务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含税单价(元) | 总价(元) | 配备 | 备注 |
1 | 白蚁防治服务 | ㎡ | 60274 | | | 足够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满足作业要求 | |
合计 | | | | | | |
(1)本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合同价款已包含所有施工费用,还包括乙方进退场费、大小临费用、施工用水用电费、验收及移交等所有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另行支付乙方进退场费和大小临费用。
(2)以上单价已包含了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所需要的人工、电费、材料、机械使用、缺陷修复、管理、人工及价格上涨风险、利润等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原因导致的窝工费、误工费和停滞费,设备进退场、施工中设备转场费用,以及各种明示或潜在的费用或风险。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原因向甲方索要合同价款外其它任何额外费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承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3)乙方必须为其雇佣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工人、操作手、管理人员等)投保人员意外伤害险等保险,如乙方拒不投保,造成的一切后果或赔偿,均由乙方承担。
三、工期、进度及施工能力要求
1.工期:暂定开工日期2025年03月,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总工期3个月。如工程施工工艺变更或工期改变,需提前终止或延长,询价方提前书面通知报价方。
2.若报价方在规定的开工日期后3天内仍然不开工的,询价方可理解为报价方放弃本工程。询价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将本工程重新发包,由此造成询价方的损失由报价方承担。
3、阶段工期要求:按询价方总体施工计划实施。
4、施工能力要求:根据询价方进度要求配备满足施工现场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
四、履约担保
双方约定,询价方从支付给报价方的工程进度款中逐次按10%的比例扣除款项作为履约担保金。
五、付款条件
1、预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
2、进度款:按进度支付。
3、报价方应次月20日前向询价方提交上月完成工程量报表及有关支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统计表、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表等,如果报价方不能提供计量资料造成无法计量时,报价方无权要求询价方付款。
发票的出具:询价方支付款前报价方需提供国家正规有效的增值税(3%)普通发票(发票税率随国家政策变动,发票抬头:******有限公司)及完税证明复印件和收款账户信息给询价方。以询价方确认计量额(含税)作为计算标准。报价方应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询价方提供,并对出具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六、报价要求
1、参照询价方提供的报价文件格式及要求填写报价资料。清单中明确、施工图明示或本合同指明的其它工作内容作为附属工作不再单独列项计价。各项目计量原则按业主最终批复计量原则。
2、报价清单分三部分:除税工程项目费用、增值税。具体提醒如下:
(1)除税工程项目费用由报价单位填报,采用综合单价报价形式,综合单价中应包括完成本合同规定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遣费、人工费、除甲供材料外的材料费、机械设备费(含燃油费用)、机械保养维修费用、临时设施费、水电费及食宿费用、职业健康费、施工期间发生的阶段性停置费、节假日期间正常施工费用、间接费、管理费、利润、税费(除增值税外的其他税费,如增值税附加、所得税、资源税、印花税等)、保险费、施工风险费和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3)增值税:以除税实体项目费用为基数,按3%计取(暂定,随国家政策做相应调整)。需提供对应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3、报价方不得采用不平衡报价,如存在报价不平衡情况,报价方需按我方要求在总报价不变的情况下对清单项目单价进行平衡调整,否则视其报价文件无效。
物资信息
设备物资名称:技术服务 设备物资说明:白蚁防治 数量:60274 单位: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