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信州分局特警大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赣建饶信招字【2024】第 051 号
******公安局信州分局特警大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委员会以饶信发改字(2023)7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的概况:
1、项目名称:******公安局信州分局特警大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设计
2、工程建设地点:******街道天佑大道北侧、******消防应急保障基地南面。
3、建设规模:地块总用地面积为8647平方米(约12.97亩)。拟建队员宿舍楼一栋(可容纳360人的宿舍及食堂,业务用房一幢(包含一个接处警大厅),犬舍用房,地下停车场一个,以上总建筑面积9000至10000平方米之间。室外道路、训练场、绿化面积约为7000平方米。
4、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为2804.92万元。
5、设计费:设计费为 78万元。
6、招标范围(设计内容):本项目全过程设计。包含但不******消防设计、室内装修设计、外立面设计、园区雨污水管道设计、园区道路改造设计、道路景观设计、绿化亮化设计、智能化设计、防雷设计、绿建设计(含检测)、节能设计、抗震设防及海绵城市等相关配套设计和合理性论证、图纸交底等全过程设计,以及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漏、设计变更、施工难度问题等,并按国家设计规范出具相应设计图纸,设计单位负责配合通过各部门审批及图审。
7、设计周期:45个日历天,总服务周期直至工程验收通过。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单位介绍信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还需提供本企业本工程开标当月前连续缴费满六个月 (不含开标当月) 及以上的社保证明和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
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业绩材料要求:投标企业须提供一个在开标当月前 60 个月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工程合同价2804.92万元(即达到2804.92万元的 80%均符合)或建筑面积达到9042.5平方米(即达到9042.5平方米的 80%均符合)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业绩一律凭供 2 种以上(含 2 种)能证明设计单位经历的同一个项目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即:设计合同原件、主要施工图(最终确定的总图或部分具有代表性的专业施工图)原件、设计审查备案表原件或者中标通知书原件);
6、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一级注册建筑师,需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连续缴费满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和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
7、设计单位还须配备的专业设计人员,要求如下:建筑专业人员(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结构专业人员(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电气专业人员(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给排水专业人员[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证书(给水排水)]、暖通空调专业人员[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各一名。需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连续缴费满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和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
8、外埠来赣设计单位按江西省住建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 号) 文件精神办理了“省外企业信息登记”及“省外人员登记”(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在江西省住建云企业端登记成功的网页截图) ;
9、提供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的为非失信被执行人的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提供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网址:******/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的为非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银行保函。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为不见面电子投标,以上资格要求投标人只需在投标文件资******银行保函的若中标后须提供原件)。投标申请人提供的全部资格审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未按要求提供的作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
三、其他说明
1、对于中标方案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工程设计合同管理规定的要求,按照不违背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签订设计委托合同,并履行设计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本次招标未中标投标单位设计费不予补偿。
3、本工程设计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eb/)网上报名,本项目采用电子化评标。
2、文件获取: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附件材料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 月 28 日至 2024年12月18 日。
注:本工程的招标公告、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相关其他补充要求文件详见网上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否则,因此造成的失误由投标人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12 月19 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为上饶市******集团(不见面开标大厅)。
2、不见面开标特别说明事项
2.1 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fwzn/007001/service.html),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400-998-0000),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由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 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能熟练地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
2.3 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不需派代表到现场递交资格审查和评审计分所需材料原件,也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投标人应将参与本工程资格审查和评审计分等所需的全部证书(件)提供原件原色彩印件(或原件原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电子公章),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扫描件未放入的,视为未提供。
2.4 投标人上传的所有投标资料必须确保完整清晰,若因投标人上传内容出现不完整或模糊不清、无法辨认导致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专家在评标时将不再询标。
2.5 在招标人宣布开始解锁后20分钟内必须完成解锁,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未解锁完成,解锁无效,系统将其投标文件退回,视为废标。
2.6 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2.7 意外情况的处理:
开标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
①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
②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
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
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招标人、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①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开标,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②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开标,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开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人民政府网(http://******)/)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公安局信州分局
联系人:邹先生 电话:******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晨晗 联系电话:******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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