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总投资265万元,调整自产铝型材表面处理方式,增加现有氟碳喷涂线喷涂时间,将5000t/a氟碳喷涂铝型材规模调整为10000t/a;同步减少喷塑铝型材产量5000t/a。现有生产线氟碳喷涂设施包含6个喷漆房(10把喷枪)+3个流平室+60m长固化炉,增加喷漆房及固化炉使用时间(由1200h/a增加至2400h/a)。 喷涂铝型材和喷塑铝型材前端的熔铸、压延加工(挤压)、前处理工序均依托现厂设施,且共用相同设施;增加抛丸机对卧喷和氟碳喷涂的铝型材进行去锈。 为方便模具利用,增加模具碱煮设施、渗氮设施;增加喷塑铝型材木纹转印处理,年产木纹铝型材500t/a;增加注胶铝型材1000t/a。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施工过程采取以下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取减震、隔声、降噪等综合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堆放点。施工期生活垃圾采取袋装收集后送当地垃圾收集点。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设施收集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治理 项目新增废气主要包括调漆废气、喷漆废气、流平废气、固化废气、木纹转印废气、注胶废气、碱煮废气和渗氮废气。 项目调漆房、1#、2#、3#喷漆房和固化炉废气处理依托现有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A019+15m高排气筒。4#、5#、6#喷漆房和流平废气处理依托现有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A023+15m高排气筒。木纹转印炉废气接入卧喷车间固化炉废气处理及排放设施。固化炉废气处理设施为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项目在碱煮锅侧上方设置抽风罩,将碱雾抽送至水喷淋塔处理。处理后的尾气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注胶间密闭,注胶废气经注胶间抽气管道引至卧喷线固化废气配套的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抛丸机自带布袋除尘器,抛丸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外接管道引至15m高排气筒排放。 渗氮炉排气口设有点火装置对尾气燃烧处理,燃烧尾气无组织排放。公司加强渗氮车间通风,加快无组织氨的扩散。 综上,项目可以确保废气的有效处理和达标排放。 2、废水治理 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度,雨水由厂区雨水排口排放。本项目废水包括氟碳喷涂废气喷淋塔废水、水帘柜废水、模具碱煮间废水。其中氟碳喷涂车间废气喷淋塔废水、水帘柜废水经氟碳喷涂车间水处理和循环系统处理后回用,不排放;模具碱煮间废水包括碱煮废液、清洗废水和碱雾喷淋塔废水,进入现厂南侧1#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从厂区废水排口DW001排放。 项目出厂废水排入当地污水管网,进入广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标准后排入青白江。 3、固体废物处置 项目固废包括化学品废包装材料、废漆渣、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废清洗液、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和废泡沫、废钢珠等。化学品废包装材料、废漆渣、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废清洗液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合格产品、废泡沫、废包装材料、废钢珠售予废品收购站或废钢回收公司进行资源利用。 项目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可得到妥善处理,确保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噪声治理 本项目新增噪声源主要为抛丸机、注胶机及输料泵、木纹转印机、渗氮机、碱雾收集的风机、水泵等;依托现厂噪声设备主要为喷枪、废气处理系统风机、水泵等,声源强度在80~90dB(A)范围内。项目夜间不喷涂,主要采用厂房隔声等措施,以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5、地下水污染防治 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坚持“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项目前处理槽槽体及管线均为地面式,一旦发生破损泄漏,便于及时发现;排水管道为地面或架空管道,具备可视化。项目前处理设施、液氨钢瓶区、碱煮间、污水处理站和危废暂存间设为重点防渗区,调漆房、喷漆房、漆料(含稀释剂)库、水帘柜循环水池、废气喷淋塔及循环水池、注胶间设为一般防渗区,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厂区利用厂区东南已有地下水井开展监测,建立地下水污染监控制度、环境管理体系和应急预案,制定监测计划,以便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6、土壤污染防治 项目将前处理设施、碱煮间、污水处理站、液氨钢瓶区和危废暂存间设为重点防渗区;调漆房、喷漆房、漆料(含稀释剂)库、喷淋塔及循环水池、水帘柜循环水池、注胶和抛丸间、渗氮间设为一般防渗区,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前处理设施区为地面式槽体,设置有废水收集沟,防止事故情况下液体原料漫流。碱煮间和液氨钢瓶区设置防泄漏截流沟或围堰。 项目调漆、喷漆、流平和固化废气处理配套有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可确保废气有效处理和达标排放,减少地面沉降。厂区利用氟碳喷涂车间附近已有土壤监测点位开展土壤跟踪监测。 三、公众参与意见 项目公众参与意见调查选择通过公司网站公示、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公示、《四川科技报》《四川经济日报》公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等方式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均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项目建设得到了当地群众的支持。 四、其他部门意见 1、广汉市行政审批局对项目进行了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2404-510681-07-02-681063]JXQB-009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