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街道中塘河水质提升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9日 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NZ-2025-009
项目名称:******街道中塘河水质提升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街道中塘河水质提升服务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街道深入推进“甬有碧水”行动,持续提高治水科学性、有效性、系统性,加强原位水的生态处理,增加离岸水质处理处理设备的处理量,加强水污染源头防控,完善排口整治提升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安装周期:自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安装与调试并验收合格。运维期限:三年,运维期满后,中标人投入的所有设施设备均归采购人所有。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8日至2025年05月08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
方式:(1)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2)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投标人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9日 13: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19日 13:30
开标地点(网址):******服务中心5楼,具体开标厅室详见大厅大屏幕)开标室。(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评标,供应商可在线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4.1落实政策:《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库〔2019〕18号和财库〔2019〕19号。
4.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
4.3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
①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须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客户端软件下载方式: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
②供应商须申领CA,CA申领及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供应商在进行上述操作时,如遇技术问题可致电95763进行咨询。
4.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网上报名投标将导致投标无效。
4.5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及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4011/website/home)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4.6特别提醒事项(供应商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方式):
(1)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电子备份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2小时将电子备份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电子备份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电子备份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电子备份文件时间为准。迟到的电子备份文件将被拒收。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2)招标项目结束后,如采购单位需要纸质投标文件存档,中标单位需按规定的时间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二副)。
备份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泰康中路858号广融大厦6层。收件人:蒋定恒 联系方式:******。
******服务中心5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显示屏。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办事处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诚信路66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孙琦
质疑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泰康中路858号广融大厦6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玉娇、蒋定恒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张波
质疑联系方式:057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民惠东路16号
传 真:
联 系 人: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