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用液氧、瓶装氧气等配送、设备带、呼叫系统维保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5-02-19
一、项目编号:BB2025GZCGC0011-重2
二、项目名称:******医院医用液氧、瓶装氧气等配送、设备带、呼叫系统维保服务项目(三次)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永城市永煤热电厂南侧
3.成交金额:89.9%
4.供应商的评审报价:89.9%
5.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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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用液氧、瓶装氧气等配送、设备带、呼叫系统维保服务项目(三次)
服务范围:医用液氧、医用瓶装氧气、二氧化碳、氮气、液氮、混合气体的配送、钢瓶检测、新瓶处理、护士站呼叫器主机、全院病房设备带上设备更换(电源插座、床头灯、呼叫器、正负压终端接头、氧气终端接头、气体管道)、液氧罐校验(效验设备包括液氧罐体、压力表、安全阀)、氧气主管道更换和维保(液氧罐站至病房)与突发问题应急处理等。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一年(合同采用1+1+1模式)。一年期满后,合同内容不变的前提下,且合同双方无异议,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续签不超过两年),成交单价不变。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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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树强(组长)、谢群、余潇洒(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采购文件约定,壹万贰仟元整。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提交质疑。
******委员会公管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医院
地址:固镇县立新北路与朝阳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蚌埠市胜利西路1号中良大厦 11 层
联系方式:05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潇洒(采购人代表)、许瑾(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0552-******、******
十、附件
1、分项报价表
2、评审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