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公开遴选文件
(最低评标价法)
******医院患者陪护服务遴选项目
******财政局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渝财规(2023)10号)文件要求,通过组织院内公开遴选(最低评标价法)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一、响应人须知
(一)遴选人的名称和地址
******医院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118号
(二)项目金额
序号 | 项目名称 | 限价(元/天) | 报价(大写)(元/天) | 权重 占比 |
1 | 生活半自理陪护费(一对一) | 200 | | 25% |
2 |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陪护费(一对一) | 230 | | 25% |
3 | 生活能自理陪护费(一对一) | 180 | | 20% |
4 | 生活能自理陪护费(一对多) | 100 | | 15% |
5 | 母婴护理费(顺产,一对一,含新生儿) | 330 | | 10% |
6 | 母婴护理费(剖宫产,一对一,含新生儿) | 400 | | 5% |
7 | 生活半自理或不能自理(小组) | 110 | | 只报价,不参与评比 |
8 |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陪护费(小组) | 140 | | 只报价,不参与评比 |
(三)项目期限
合同签订后服务24个月。
(四)响应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则不需要提供);以上资质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均应加盖响应人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特定资格条件
******医院利益纠纷事件(提供承诺函)。
(六)遴选文件的获取和响应文件的递交
******医院官网”招标公告板块获取本项目遴选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响应人是否获取,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遴选项目内容。
响应人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档案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司骑缝章),并注明投标业务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正本(1份)和副本(3份)。
如果未进行密封和标记,遴选人对响应人的误投不负责任。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北京时间14:00。
3、遴选评审时间:2024年12月26日北京时间14:00。
******医院两江院区住院部三楼多功能厅。
(七)评标程序、评标标准及定标办法
1、评标程序:确定开标定标会议时间后,遴选人遴选工作组进行开标、评标及定标。
2、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①响应人实质性响应《院内公开遴选文件》,竞价产品(或服务)完全符合遴选文件技术参数(或服务需求)和商务要求;否则,丧失中选资格。遴选文件中“拟签订合同需洽商的主要条款”除外。
②响应人的报价分为两次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丧失中标资格。第一次报价制作在响应文件里向遴选人递交;第二次报价是在现场向遴选人遴选工作组进行优化的差异性表述后,当场在遴选人准备的“第二次报价单”上填写本项目的最终报价(第二次报价的价格,只能等于或低于第一次报价的价格,否则,丧失中标资格)及优化的差异性表述,填写完毕后交由遴选人遴选工作组进行合议。
③“第二次报价单”报价最低和次低的响应人,暂定为中选候选人,并依次排序候选;相******医院决策会议进行请示。
******医院决策会议结论,******医院官网进行结果公示。
(八)其他
******财政局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渝财规(2023)10号)文件规定,本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而由遴选人按照单位内控制度自行组织实施院内公开遴选(自行采购)。
2、针对本《院内公开遴选(最低评标价法)文件》及院内公开遴选(自行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任何理解歧义和一切疑问,解释权均归遴选人行使。
3、响应人应保证其《响应人资格条件符合承诺》、《响应人资质证明材料》、响应文件所作承诺及现场承诺的真实性;否则,遴选人任何时候均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4、响应人履约行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
响应人履约行为造成(包括但不限于)响应人人员工伤工亡及财产损失、造成遴选人或第三人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或权益损失等,由响应人承担法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5、响应人履约行为导致的任何纠纷、质疑、投诉等任何争议的洽商应对及责任调查,由响应人承担。
6、凡******法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诉讼程序处理,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
(九)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瞿老师
联系电话:******
提交资料前,务必将报名信息表同时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7@qq.com,******
报名信息表:
二、服务需求
(一)项目概述
******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旨在引入专业、高效的陪护服务响应人,为患者提供全面、细致的陪护服务。本项目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遴选程序,选定具有优秀服务能力和良好信誉的陪护服务公司。
************医院患者的陪护质量和安全。
(二)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且不限于如下陪护服务内容)
1.响应人需为专业陪护公司,能够为患者提供全面的生活护理服务,包括喂食、床上翻身、口腔护理、温水擦浴、洗脸、洗头、洗脚、洗澡、大小便、更换衣物及床单、基础拍背、按摩、活动以及床单位整理等,不得从事任何医疗行为及违法行为。
2.响应人提供的服务形式应包含“一对一”或“一对多”等多形式的服务,护理员人数需以满足患者需求为标准。
3.响应人针对三无人员等特殊人群有费用减免政策。
(三)技术要求
1.人员配置与管理要求
1.1管理人员:营业场所应配置至少3-4名专职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员。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具备至少******大学专科及以上。此外,还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与统筹安排工作的能力。(提供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近期6个月以上社保缴纳记录)
1.2医疗护理员:注册专职医疗护理员,持有护理技能培训合格证,年龄不超过60岁,身体健康******银行流水及健康证复印件)
1.3响应人需提供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文件,包括人力资源应急调配机制及执行记录。
2.质量保障要求
2.1响应人有完善的医疗护理员培训考核机制,并定期开展培训。(提供培训及考核等佐证材料)
2.2响应人有陪护服务质量管控措施,包括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及反馈改进机制等。
2.3响应人有护工监管、奖惩激励等制度措施。
2.4响应人有员工群体性事件、意外事故的处置方案,以及投诉建议、网络舆情的应对措施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如法定节假日、患者跌倒/坠床及意外走失等的应对措施)。
3.信息化智能服务要求
响应人具有智能信息管理平台(含标准价格收费查询、患者家属预约、订单查看及满意度测评、投诉处理等功能)。(提供相关功能截图及现场演示)
(四)监督管理
响应人须服从遴选人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不断完善和优化各项管理制度。护理部作为遴选人授权的监管部门,对响应人进行监督管理。
(五)安全保障要求
中选人为医疗护理员购买了雇主责任险和护理服务责任险。(提供保险合同或缴费单据复印件)。
(六)业绩要求
截至公告发布之日,近三年不少于******医院同类型服务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七)注册资本
响应人的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三、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本项目根据最高限价进行报价,报价不得超过单项最高限价且不得明显低于本地区市场价格。报价包含合同中约定的所有费用,不得再额外收取陪护对象费用。报价中选后不得调整。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遴选人不再补偿。两家公司中选后,对于每一项服务,将执行两家公司中报价较低者的价格。
(二)服务期、服务地点及考核方式
1、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24个月。
2、服务地点
******医院
3、考核方式
******医院相关部门人员对中选公司进行考核。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前中选人需向遴选人缴纳履约保证金20万元人民币。(服务期满并经遴选人主管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手续)
2、中选人按固定服务人员(两江院区100、渝中院区50)每月向遴选人交纳人员水电费用(每月15日前向遴选人缴纳上一月费用,水电费用为7元/人/天)。
(四)中选人履约责任
1、中选人须遵守作业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中选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中选人工伤或中选人派遣人员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造成遴选人或第三人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等事故(含因事故衍生的责任及费用),均由中选人自行负责解决,并由中选人自行承担所有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因中选人合同行为造成的各种行政处罚等一切责任和费用等,均由中选人自行承担。
2、在中选人履约过程中、因中选人履约行为导致的任何纠纷或投诉、任何争议责任的调查确定及承担,均由中选人自行应对和负责。
3、中选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情况下,遴选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同时遴选人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中选人承担。
(五)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