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知识产权局,有关单位:
******办公室关于印发<知识产权护航战略科技力量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质标知办〔2025〕2号)要求,面向全省征集重点服务对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重点服务对象应为在浙江省内注册并运营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科技型高校、科技领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
(一)重点实验室。指经科技部门认定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
(二)技术创新中心。指经科技部门认定的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省级技术创新中心。
(三)制造业创新中心。指经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认定的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四)科技型高校。指在重点学科领域具有显著优势和特色,科研实力突出的部属高校、省属高校、市属高校、民办高校。
(五)科技领军企业。指经科技部门认定的省级科技领军企业。
(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指经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七)其他单位。指不在上述范围,但在重点领域具有强大科技创新实力和影响力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
二、征集流程
(一)自愿申报。符合要求的单位应知悉知识产权护航战略科技力量行动方案相关内容,在自愿申报、积极配合的基础上填写申报表(附件2)。
(二)遴选推荐。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部属、省属高校可直接向省知识产权局报送;各科技领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其他单位,根据属地原则,向所在设区市知识产权局报送。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汇总申报信息后,统一进行推荐报送。
(三)审核入库。省知识产权局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确定第一批重点服务对象清单,并组织提供相关服务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各地知识产权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
(二)请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于2025年4月10日前将申报表及推荐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其中纸质版材料请加盖公章寄送,电子版材料请通过邮箱报送。
联系人: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处方利翔
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王恒希
电 话:0571-******、0571-******
邮 箱:******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218号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办公室关于印发《知识产权护航战略科技力量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重点服务对象申报表
3.重点服务对象推荐汇总表
4.各设区市联系人名单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2025年3月29日
附件1:知识产权护航战略科技力量行动实施方案.docx
附件2
重点服务对象申报表
单位名称 |
| 所在市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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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 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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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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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类型 | □重点实验室 □技术创新中心 □制造业创新中心 □科技型高校 □科技领军企业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其他单位 |
知识产权 工作情况 | 拥有有效发明专利 件、实用新型专利 件 外观设计专利 件、PCT专利 件 国内外注册商标 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件 数据知识产权 件、专利及商标质押融资金额 元 |
□获得中国专利奖/浙江省知识产权奖 □省级以上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 □参与组建知识产权联盟/专利池 □曾遭遇知识产权侵权纠纷 |
知识产权 服务需求 | □解读知识产权政策法律: □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强化知识产权协同创新: □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 □提升知识产权运用实效: □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可根据行动方案及工作实际具体展开,如提供专利集中审查服务等) |
本单位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市知识产权局 意见 | (可直接报送省知识产权局的单位不必填写) (公章) 年 月 日 |
省知识产权局 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注:相关证明材料请附后
附件3
重点服务对象推荐汇总表
推荐单位:XX市知识产权局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类型 | 所在市县 | 所属行业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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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各设区市联系人名单
设区市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杭州市 | 楼丹影 | 0571-****** |
宁波市 | 袁红存 | 0574-****** |
温州市 | 杨 涛 | 0577-****** |
湖州市 | 孙超逸 | ****** |
嘉兴市 | 张晨婷 | 0573-****** |
绍兴市 | 方 庆 | 0575-****** |
金华市 | 王 鹏 | 0579-****** |
衢州市 | 叶万列 | ****** |
舟山市 | 祝 茜 | ****** |
台州市 | 潘建伟 | 0576-****** |
丽水市 | 项金晶 项丽悦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