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江津分公司招租公告(2025-3)
******有限公司江津分公司近期拟出租的5处资产现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
出租房屋场地坐落位置 |
出租起始时间 |
面积(㎡) |
本次招租底价(元/年) |
备注 |
1 |
******居民小组a幢慈西附一号(慈云种子站) |
2025.04.25 |
1000 |
6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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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江津区贾嗣镇农贸北街25号门市 |
2025.04.25 |
25 |
1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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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江津区几江新街子粮站办公楼1幢433号(大同路621号门市、地下室、锅炉房等) |
2025.05.01 |
140 |
27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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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江津区几江新街子粮站办公楼1幢433号5号门市(现大同路609号) |
2025.05.01 |
30 |
1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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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江津区几江新街子粮站办公楼1幢433号6号门市(大同路613号) |
2025.04.25 |
37.87 |
1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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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条件及程序
(一)报名资格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报名。
(二)报名时间
有意者请于距拟定出租起始日前5个工作日内联系领取竞租申请书参与竞租,联系电话:******。如此次流标的,按公示底价自动延长报名时间******有限公司江津分公司需改变招租条件的除外)。
(三)特别告知
本次出租物业的租期原则为1-5年。意向承租方须自行通过相关资料、实物查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产权证遗失或未取得,本次拟招租面积系招租方自行测量,实际承租面积以移交的实际为准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原承租人未放弃优先承租权等)及有关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能否办理营业执照等),若决定承租,须在报名时书面承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承租标的均以实物现状移交为准,意向承租方在招租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竞租申请书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承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租金,否则将视为违约。
本次交易采取书面报价的竞价方式。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如竞租人只有一家,且报价不低于招租底价的,确定其为成交人,成交人的书面报价为成交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