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佛山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采购30辆新能源教练车项目进行邀请招标,现邀请所有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报名进行资格预审。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采购30辆新能源教练车项目
2、项目编号:DXZB-2025GPAFS0003
3、招标金额:人民币3,234,000.00元(不包含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及?机动车损失险等保险及上牌费用)
4、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 | 数量 | 中标家数 | 交货期 |
新能源教练车采购 | 30辆 | 1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交付、验收合格。 |
5、交货地点:按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6、招标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用户需求书》。
7、本项目确定1家中标人。投标人应对本项目为单位进行整体投标,即对全部内容进行整体响应,不得分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二、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三、提交时间、地点、方式
1、提交时间: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4月3日17时30分。
3、提交方式:邮箱报名。
4、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材料:
(1)请投标人提交以下证明文件申请资格预审: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②提交资格预审申请经办人若为授权代表,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的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资格预审登记表》(******)。
④《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仅允许通过邮箱递交,请将资格预审申请资料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E-mail:******,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魏先生、李小姐020-******,经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
四、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招标人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57-******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先生、李小姐
联系电话:******、020-******
传真:******
******街道佛平二路112号东骏大厦第十二层1205-1206室
******有限公司佛山市分公司
2025年03月27日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docx
用户需求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