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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农地综合整治及农副产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天门市农地综合整治EPC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4-SL1862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天门市农地综合整治及农副产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天门市农地综合整治EPC项目已由******委员会以天门市农地综合整治及农副产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408-429006-04-01-495947〕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总规模约 8518.09 亩,项目涉及天门市白茅湖棉花原种场花湖大队、长湖大队、马家湖大队及灌湖大队,主要建设内容为耕地质量提升工程,坑塘和沟渠整治工程及农路改造工程等。
2.2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耕地质量提升工程,坑塘和沟渠整治工程及农路改造工程等。
服务范围包括:
(1)设计部分:项目范围内施工图设计等服务;
(2)施工部分: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
2.3总投资金额:约22000万元;
2.4建设地点:天门市白茅湖棉花原种场花湖大队、长湖大队、马家湖大队及灌湖大队;
2.5质量标准:
(1)设计: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设计规范并满足招标人提出的要求;
(2)施工:按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与招标人要求验收合格;
2.6履约期限:3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均在有效期内。若为联合体投标,则只需施工单位提供。
3.4本项目 不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不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3.5.2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3.5.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分工职责范围的履约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交易主体入网(具体操作参见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交易主体入网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 11 月 28日至2024年 12 月 4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并点击“确认投标”方能正常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 12 月 19日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接受异议人):******有限公司
地 址:天门市经济开发区天仙大道中26号
联 系 人: 杨航
电 话:******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门市陆羽大道西电信公司二楼
联 系 人: 吴绪达
电 话:******
投诉受理单位:******办公室
地 址:湖北省天门市竟陵陆羽大道东10号
电 话:******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