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东风路商业综合体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A************ | 项目名称 | 东风路商业综合体 |
标段编号 | A************001001 | 标段名称 | 东风路商业综合体工程总承包(EPC)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A************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东风路商业综合体已经由泰州市海陵区数据局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泰海数备[2024]49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东风路商业综合体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地点:江苏省:泰州市_海陵区 2.2工程规模:项目规划占地37821?(约56.73亩),建设M会员店总建筑面积690******消防,停车位等基础设施。 2.3工期要求:5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
|||||||||
2.5付款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
3.3投标人(含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资质须同时满足下列(1)、(2)要求:
(1)投标人(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中负责设计的单位其资质须符合本项要求)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①、②、③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2)投标人(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中负责施工的单位其资质须符合本项要求)施工资质: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
3.4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中的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正式员工;
②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 一级建筑师 执业资格,且为设计单位(即负责设计的单位)正式员工;
③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注册并具备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6)投标人须提供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3.5 业绩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签约合同价(或总投资)20000万元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
(B)设计业绩要求:以设计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签约合同价(或总投资)20000万元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C)施工业绩要求: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签约合同价(或总投资)20000万元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业绩有效期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施工业绩和工程总承包业绩以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设计业绩以 设计合同签订的时间 为准)。
注:如果投标人采用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如果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不是联合体成员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 □以下情形予以认可(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前、其他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变更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个人业绩由变更后的人员所有;
(2)投标人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承担过单项合同签约合同价(或总投资)20000万元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公共建筑指:建筑工程分类标准******居住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工程);
(B)设计业绩要求:承担过单项合同签约合同价(或总投资)20000万元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公共建筑指:建筑工程分类标准******居住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工程);
(C)施工业绩要求:承担过单项合同签约合同价(或总投资)20000万元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公共建筑指:建筑工程分类标准******居住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工程) ;
业绩有效期自 2021年 1 月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施工业绩和工程总承包业绩以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设计业绩以 设计合同签订的时间 为准)。
注:如果投标人采用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如果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联合体成员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
3.6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包含联合体所有成员)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9其他
①? 自 2023年1月 20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 自 2024 年1月 20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注:上述3.4(4)、3.4(5)、3.6、3.7、3.9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一般应当采用两阶段评标。
第一阶段:先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合格(具体合格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合格且得分汇总排在前7家的(末位出现得分相同的情况除外,若末位出现得分相同的情况,则同分跟进增加进入第二阶段评标的投标人数量),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7家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
资格评审(实行资格后审的)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 ||
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如有) | 具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 ||
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财务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设计文件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6 | 设计文件合格性评审 | 合格分:15分 | |
2.1.6 |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 设计文件合格且排名前 7 家(末位出现得分相同的情况除外,若末位出现得分相同的情况,则同分跟进增加进入第二阶段评标的投标人数量) | |
2.1.7 | 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 ?带入 □ 不带入 | |
…… | …… |
******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6签字、盖章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 …… | ||
1.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投标价格 | 不高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4项载明的最高投标限价 | ||
诚信投标承诺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2.2.1.5条所列情形 | ||
…… | …… |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
1.2.1 | 商务标 | 2分 | |
1.2.2 | 经济标 | 64分 | |
1.2.3 | 技术标 | 34分 | |
2.2.2.1 |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 | 1、评标方式 □ 定性评审 □ 定量评审 ? 定性+定量评审 2、评审因素: ? 商务标 ? 经济标 ? 技术标 3、评审顺序: 技术标(初步设计文件)、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商务标、经济标。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初步设计文件:2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64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分 | |||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1 | 1.1初步设计文件(25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
| 1.设计说明书(4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2.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评分:优4.0分,良3.0分,一般2.0分,差1.0分,未提供0分。 | |
2.总平面设计(4分) | 1.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 2.总平面设计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文脉,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 3.总平面设计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 评分:优4.0分,良3.0分,一般2.0分,差1.0分,未提供0分。 | |||
3.建筑设计(4分) | 1.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评分:优4.0分,良3.0分,一般2.0分,差1.0分,未提供0分。 | |||
4.结构设计(3分) | 1.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3.结构布置图和计算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 评分:优3.0分,良2.0分,一般1.0分,差0.5分,未提供0分。 | |||
5.设备设计(建筑电气、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专项设计,总分4分) | 1.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各专业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评分:优4.0分,良3.0分,一般2.0分,差1.0分,未提供0分。 | |||
6.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 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进行评分。 评分:优2.0分,良1.5分,一般1.0分,差0.5分,未提供0分。 | |||
7.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设计(2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评分:优2.0分,良1.5分,一般1.0分,差0.5分,未提供0分。 | |||
8、经济分析(1分) | 1.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 评分:优1.0分,良0.7分,一般0.5分,差0.2分,未提供0分。 | |||
9、设计深度(1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评分:优1.0分,良0.7分,一般0.5分,差0.2分,未提供0分。 | |||
注:1.初步设计文件各评分点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
2 | 工程总承包报价(64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62分)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4.5%(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中确定四个及以上数值,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委员会基于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查询方式、查询地址以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 | |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 本项指标用于对工程总承包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以下评审方法供参考: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初步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 |||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
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优1.9-2.0分,良1.7-1.8分,一般1.5-1.6分,差1.4分,未提供0分。 | |
2.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优0.9-1.0分,良0.8分,一般0.7分,未提供0分。 | |||
3.设计管理方案(1分) | 对设计进度、设计质量、设计重点难点的控制措施,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优0.9-1.0分,良0.8分,一般0.7分,未提供0分。 | |||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优0.9-1.0分,良0.8分,一般0.7分,未提供0分。 | |||
5.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优1.9-2.0分,良1.7-1.8分,一般1.5-1.6分,差1.4分,未提供0分。 | |||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优0.9-1.0分,良0.8分,一般0.7分,未提供0分。 | |||
7.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优0.9-1.0分,良0.8分,一般0.7分,未提供0分。 | |||
注:1.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增加上述各评分因素,但“评审项”分值不得调整;也可在招标文件中细化明确评分标准的内容,但一般不得突破各评分因素的规定分值。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3.“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 100 页,每超过1页扣 0.2分。 | ||||
4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1.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中(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的负责人(即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资质单位的人员)同时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或者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以上)得0.5分。 2.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中(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以上),有一人得 0.5分(同一人只计算一次,与上述1、2项人员不得重复),最高得1.5 分。 注册执业资格指: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暖通空调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者机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者机电工程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或者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资格。 以上人员要求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资格证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2024年9月-2024 年11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添加进电子投标文件,未提供原件扫描件不得分。如为联合体投标,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提供其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2024年9月-2024 年11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海陵区青年北路353号101室 | 地址: | 泰州市鼓楼南路99号10号楼1902-1904室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联系人: | 唐女士 | 联系人: | 孙女士 |
电话: | 0523-****** | 电话: | ****** |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马蜂盯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马蜂盯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马蜂盯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