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生态环境局太康分局关于2024年12月19******有限公司污泥制砖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拟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受理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9日-2024年12月25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
******服务中心周口市生态环境局太康分局窗口(未来路南段)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受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有限公司污泥制砖综合利用项目
周口市太康县五里口乡何楼村
******有限公司
河南嘉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为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技改项目,利用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代替部分制砖原料。项目另新建1座污泥暂存间;淘汰现有脱硫塔,新建一座双碱脱硫塔+湿电除尘器。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污泥烘干及暂存废气:污泥储存间密闭,废气负压收集引至1套“水喷淋+生物除臭”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2、原料制备废气(上料、破碎、筛分、二次破碎和筛分、搅拌:设备均密闭,设备进出口产尘点均设置集气罩,废气引至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
3、成型车间废气(上料、搅拌):设备均密闭,设备进出口产尘点设置集气罩,废气引至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4、隧道窑废气(干燥、焙烧):道窑采取3T+E措施,尾气引至“双碱脱硫塔+湿式电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
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河南省《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234-2022)表1及河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556-2023)表1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车间喷淋降尘、脱硫塔废水、湿电除尘器、生产搅拌、车辆冲洗,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现有工程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做农肥。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现有工程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音等措施降噪,根据验收期间检测结果,现有工程四周厂界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不合格产品、除尘器收尘、脱硫渣、湿电除尘沉渣回用于生产;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矿物油,项目厂区设置一个10m2的危废暂存间1座,暂存后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暂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无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有限公司污泥制砖综合利用项目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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