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西营门城市更新项目3#地块(西营门城市更新产城融合区住宅项目一期地块)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垃圾处理器采购招标公告
1. ******有限公司西营门城市更新项目3#地块(西营门城市更新产城融合区住宅项目一期地块)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对项目使用的垃圾处理器进行公开竞争性采购,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2. 采购物资规格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计划进场时间 | 使用单位 | 备注 |
1 | 垃圾处理器(带下水软管、各种配件) | / | 套 | 1002 | 2025年2月 | 西营门城市更新项目3#地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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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上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到场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 |||||||
2、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且为一票制。 | |||||||
3、单价为固定单价,包含材料运杂费、到场卸车等一切费用。 | |||||||
4、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7天内缴纳中标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 | |||||||
5、结算:项目需求单批次设备排产计划下达后,支付该批次设备价款2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后期冲抵结算款。设备进场甲方对设备外观、材质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该批次设备全额价款发票,甲方在验收完成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75%设备价款,设备安装完成、集中交付之后90个工作日支付5%设备价款。付款方式:******银行转账、供应链金融渠道等。②采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方式支付的,在票据有效期内,如乙方提前兑付,所产生的贴息、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 |||||||
6、材料外观质量同招标方三号地项目实体样板间,报价前投标方应至招标方三号地项目实体样板间进行实地考察。(联系人:桑经理******601)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业绩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本行业政策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人施工技术及供应要求。
3.3质量保证能力:供应物资的质量标准和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具体要求,符合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的具体标准为:符合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国家或行业标准。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评价为不合格供应商或者黑名单供应商按废标处理。
3.7招标物资品牌:贝克巴斯、弗兰卡、美的、海尔、欧琳、摩恩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年02月22日至2025年0******有限公司审批),线上报名参与投标,并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套。
4.3投标人需通过中国交建设备物资采购信息平台参与供应商注册、标书下载。
5. 投标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网上投标时间为:2025年02月25日至02月28日,逾期未进行网上投标者,则视为放弃投标。本次不组织现场开标。
5.2投标人需通过中国交建设备物资采购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价和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
6.1开标时间:2025年02月28日11时00分。
6.2开标地点:******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会议。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蕾蕾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有限公司西营门城市更新项目3#地块(西营门城市更新产城融合区住宅项目一期地块)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余明垚
联系电话:1******23
******有限公司法务纪检部
监督电话:******/028-******转9307
投标人须知
1. 投标报价
1.1 本次投标报价实行固定单价。
固定单价,包含材料运杂费、到场卸车等一切费用。
1.2以上报价须向招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按国家最新标准执行),实行一票制结算方式(不采用运输发票),即投标人、合同供应方、发票开具方、材料款收款方三流一致,中标人不得委托第三方单位或个人收款。
1.3报价应有较为详细的物资成本分析表,物资成本分析表各明细报价的总合计数必须与投标总价相同。
1.4 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现行法律、法令和条例规定的,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应由卖方支付的所有税金和应缴纳的费用,均包括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内,且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 技术规格要求
1.1本次招标材料所描述的技术说明仅供报价人在编制报价文件时做参考,其中如相关的说明、要求和工程数量等与设计文件和有关的规范、规定、验收标准等有冲突的情况,应以设计文件和有关的规范、规定、验收标准为准。
1.2报价人在满足本次招标的有关资质的前提下,必须熟练掌握并执行有关国家法规、行规及有关材料专业技术设计与施工规范,以便能够更好地做好成交后的售后服务工作。
1.3报价人在成交后的供货期间,生产作业及运输应符合环境保护及国家相关安全要求,严格贯彻国家及相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规范、规程,严格按规操作。
1.4招标文件中的材料规格数量仅供报价中参考用,具体供应材料规格数量以施工图为准。
1.5 本说明中的专业技术要求为主要技术指导性原则,详细的施工技术要求、施工作业规定均应遵守国家及相关行业部门的强制规范及规定。
2.采购物资技术要求:
符合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国家或行业标准。
3.检验与验收
3.1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
3.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买卖双方及监理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外观质量验收。如发现包装破损,应作出记录并立即检查,确认是否对物资本身造成损伤。如确认对物资本身造成了损伤,卖方应及时更换被损伤的物资。
3.3物资经外观质量验收合格后,买方向卖方出具验收单据。此验收合格的单据不作为判定物资质量的依据。
3.4买方出具验收单据后,物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但并不解除卖方对其物资应负的质量责任。
3.5买方有权对外观质量验收合格后的物资交有资质的检验部门检验,如果任何被检测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应通知卖方及时确认并应及时退货,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
3.6买方在物资到达最终目的地后对物资进行检验及必要时拒绝接受物资的权利应不会因为物资在从卖方制造厂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3.7 验收标准:
由买方验收物资数量,若卖方对数量有异议时,由买方验收单位与卖方共同复核物资数量。
3.8主要性能未详尽部分及不妥之处按国家颁布执行的最新标准及相关引用标准执行。
4.质量保证
4.1 确保全部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和业主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有关标准、规定及设计文件要求。
4.2质量保证期为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 8年。
5.出厂试验检测
5.1在交货前,卖方应按合同要求对物资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全面详细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物资符合规定的检验证书,此证书将作为付款和交接的初步证据,但不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定论。卖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
5.2 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制造厂的所在地、交货地点或物资的最终目的地进行。如果在卖方制造厂的所在地进行,买方或其代表有权参加在交货之前对物资的检验,卖方应免费提供工作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和仪器。
3.结算、付款方式
结算方式:项目需求单批次设备排产计划下达后,支付该批次设备价款2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后期冲抵结算款。设备进场甲方对设备外观、材质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该批次设备全额价款发票,甲方在验收完成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75%设备价款,设备安装完成、集中交付之后90个工作日支付5%设备价款。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供应链金融渠道等。②采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方式支付的,在票据有效期内,如乙方提前兑付,所产生的贴息、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格式
1. 物资描述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计划进场时间 | 使用单位 | 备注 |
1 | 垃圾处理器(带下水软管、各种配件) | / | 套 | 1002 | 2025年2月 | 西营门城市更新项目3#地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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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上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到场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 |||||||
2、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且为一票制。 | |||||||
3、单价为固定单价,包含材料运杂费、到场卸车等一切费用。 | |||||||
4、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7天内缴纳中标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 | |||||||
5、结算:项目需求单批次设备排产计划下达后,支付该批次设备价款2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后期冲抵结算款。设备进场甲方对设备外观、材质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该批次设备全额价款发票,甲方在验收完成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75%设备价款,设备安装完成、集中交付之后90个工作日支付5%设备价款。付款方式:******银行转账、供应链金融渠道等。②采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方式支付的,在票据有效期内,如乙方提前兑付,所产生的贴息、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 |||||||
6、材料外观质量同招标方三号地项目实体样板间,报价前投标方应至招标方三号地项目实体样板间进行实地考察。(联系人:桑经理******601) |
1. 备注:以上物资材料数量、规格、型号在实施阶段可能有一定调整,最终数量、规格、型号应以买方实际收货数量为准。
2. 供货时间为根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时间,实际供货时间可能有一定调整,实际供货时间以甲方计划为准。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2.投标物资报价表
投标物资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投标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送货地点 | 运距(KM) | 单位 | 暂定数量 | 成本组成 | 总价金额(元) | 可抵扣增值税税率 | ||||
不含增值税出厂价(元/套) | 不含增值税运输费(元/套) | 不含增值税其他费用(元/套) | 增值税税金 | 综合单价(元/套) | |||||||||
1 | 2 | 3 | 4 | 5=(2+3+4)*税率 | 6=2+3+4+5 | 7=1*6 | |||||||
1 | 垃圾处理器(带下水软管、各种配件) | / | ******街道咸阳路72号 |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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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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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资承诺及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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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包含材料运杂费、到场卸车等一切费用。
******银行转账、供应链金融渠道等。
②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方式支付的,在票据有效期内,如乙方提前兑付,所产生的贴息、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3、以上报价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投标人自行填报),实行一票制结算方式,即投标人、合同供应方、发票开具方、材料款收款方四方一致,中标人不得委托第三方单位或个人收款。
4、材料外观质量、性能指标同招标方三号地项目实体样板间,报价前投标方应至招标方三号地项目实体样板间进行实地考察。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报价说明:
1、投标人对《招标物资清单》中的材料数量进行报价。
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该表中“综合单价”为买方支付卖方的货物及服务等的单价,其包含但不限于:为实施和完成材料供货所需的原材料、机械、劳务、服务、质检、装货、运输、损耗、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一切费用,以及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和风险。
3、投标人对供货及结算(款项支付等)有优惠条件的,应在投标报价表附注中明示,招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予以充分考虑。
4、若投标人需对上述条件和资料作修改和补充的,应在其投标报价中明示。
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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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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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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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 网 址(或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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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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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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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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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号 |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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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 中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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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 初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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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 技 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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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号 |
| 是否为一般纳税人且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是 | 否 | ||||||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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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
4、生产厂家授权书
生产厂家授权书
致: (招标人)
我单位 (厂家名称)是按 (国家/地区名称)法律成立的 品牌(一级/**级)生产/代理厂家,营业地点设在 (厂家地址)。兹授权按 (国家/地区)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投标人的单位地址)的 (投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代理的 (材料名称)进行 (项目名称)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应,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生产厂家名称: (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职务:
5、投标设备描述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系列 | 规格型号 | 功能简介 | 亮点 | 备注 |
1 | 垃圾处理器(带下水软管、各种配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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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信息
设备物资名称:垃圾压实机 ≤30t 设备物资说明:垃圾处理器 数量:1002 单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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