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龙湖2号小区(三期)项目植筋劳务班组询价公告.docx
第一部分 采购文件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飞龙湖2号小区(三期),采购方为******有限责任公司。因建设需要,现对 植筋班组 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工程概况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97641㎡(约合146.46亩),其中建设用地面积89286㎡(其中地块一28286㎡、地块二39901㎡、地块三21099㎡),代征道路及绿化用地 面积8355㎡。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R21)、服务设施用地(R22)。项目总建筑面积93581.68㎡,其中住宅建筑面积91590.43㎡,配套设施用房面积1991.25㎡。住宅总间数476间,总户数288户。机动车停车位307个,其中户内停车位288个,室外停车位19个。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建筑、配套设施用房、道路广场、绿化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等。
2.1.2 建设地点 ******街道中后村、共和村,基地位于飞龙湖东岸,西邻湖滨路,东靠狮子山,南临景区东入口,北依井马水库。
2.1.3 建设工期 28个月
2.2 采购范围
2.2.1 工作内容为本项目提供植筋劳务作业
2.2.2 供应要求 投标方根据招标方书面、传真、邮件或电话指示供应。
2.2.3 质量要求 按设计、国家统一标准、有关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现行国家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且一次性通过验收。
2.2.4 安全文明零死亡率、无安全事故。 分包单位应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当地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环保措施,并随时接受总包方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参照台州市(省)文明标化工地。
2.3 报价要求
2.3.1 最高限价 含税总价819290元
2.3.2 报价方式 固定单价
2.3.3 支付方式甲方按乙方当月完成工作量的70%支付进度款,农历年度春节前按甲乙双方确认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的9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95%,如乙方达不到本协议的有关质量、进度等要求则余款甲方有权拒付,质量进度符合项目部要求,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甲乙双方完成最终结算后一个月内根据最终结算价一次性结清。班组工人进场必须登记做卡,上班必须进行实名制考勤,生活费、工资由建工劳务直接打卡发给班组工人,工人工资发完后的余款由班组承包人申领,如果付款金额不够发班组工人工资生活费,差额部分由班组承包人补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提供 资质,不提供 业绩,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采购能力。
3.2 严禁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3 投标人需在浙建采绿色供应链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合格分供商库内。
3.4 任何与采购文件相违背,有损失采购方利益的条款,采购方有权作废或重新采购。采购文件和报价文件有冲突,以采购文件为准。
3.5 其他要求: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3月20日18时至2025年3月23日18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浙建采绿色供应链服务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免费下载。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A)纸质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年 /月/日 /时 /分,地点为 /。
5.1 (B)电子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3 月 23 日 18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浙建采绿色供应链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5.2 (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方将予以拒收。
5.2 (B)逾期报价文件将无法上传至浙建采绿色供应链服务平台。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5年3月 23日18 时 00 分
6.2 开标地点: 浙建采绿色供应链服务平台(******/)
7. 其他
8.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杨虎青、吴飞龙
地 址: 宁波市高新区翔天路51号
联系电话: 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