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委托,就西湖区留下石马场地大件、杂物、园林绿化等垃圾分拣处置综合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如下:
一、项目编号:YHQT25-01006
招标组织类型:分散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西湖区留下石马场地大件、杂物、园林绿化等垃圾分拣处置综合服务采购项目 | 1 | 项 | 最高限价单价:350元/车(含税价)(车型:轻型自卸货车,货斗尺寸4.2米(长)×2米(宽)),最终结算金额根据中标单价*垃圾实际进场处置车次进行结算。 | 详见招标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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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暂定2025年4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合同期满后,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是否和中标人续签以及续签时间。如招标人同意与中标人续签的,中标人累计提供的总服务期限不得超过3年。合作期间因政策或招标人内部机制调整等各类情况,招标人提前15日通知中标人终止合同,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且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良好履约能力及售后服务体系。
2、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特殊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营业执照范围应包括“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
②投标人具备正规、合法的渠道处置大件、杂物、园林绿化等垃圾,并提供末端处置证明(如投标人为末端处置单位的,须提供末端处置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以及承诺书,承诺本单位为末端处置单位;如投标人不是末端处置单位的,须提供与末端处置单位之间的协议以及末端处置单位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日期: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2月28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投标人报名方式:邮件报名。
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末端处置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标书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报名费缴纳账户(只接受公对公打款,个人报名请联系兰工******)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
账号:************260
注:投标人请将报名文件资料电子版及报名费打款凭证发送******,注明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报名资料确认后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3月14日14:00止。
六、投标地点:杭州市拱墅区科园路101号兆瑞商务中心301室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2025年3月14日14:00整。
八、开标地点:杭州市拱墅区科园路101号兆瑞商务中心301室会议室
九、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保证金。
十、其他事宜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
2、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拱墅区科园路101号兆瑞商务中心301室;联系人:史工;联系电话:135******。
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有限公司
联系人:兰工
联系电话:******
地址:杭州市钱塘区智慧谷1号楼7楼
2、招标人名称:******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71-******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云上科技园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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