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B************ | 项目名称 | 通盛大道下穿铁路通道工程 |
标段编号 | B************001001 | 标段名称 | 通盛大道下穿铁路通道工程施工 |
工程类型 | 施工 |
通盛大道下穿铁路通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通盛大道下穿铁路通道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通行审批[2024]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起现状通盛大道,北至在建沪渝蓉高铁北侧。
2.1.2建设规模:通盛大道下穿铁路通道工程南起现状通盛大道,北至在建沪渝蓉高铁北侧约30m范围,由南向北依次下穿现状宁启铁路及在建沪渝蓉高铁,路线长约280m。道路红线宽度约90-147m。主路为城市快速路标准,设计速度为60km/h;地面辅路为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速度为40km/h。
2.1.3合同估算价:6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5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通盛大道下穿铁路通道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U槽、市政管线防护、交通工程、给排水、电力迁改及其他配套设施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或铁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特别提示: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注册证书。
③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正式员工必须提供:投标人(或投标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办公室文件中未解禁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将不予受理投标(包括但不限于苏清办[2024]12号文)。
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负责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④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要求按苏建函建管〔2022〕387 号文执行。
3.4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投标人企业自2019年11月1日(以“竣工/交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以施工合同金额为准)及以上的上跨或下穿铁路营业线的立交工程施工业绩。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交工验收证明(竣工/交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交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铁路主管部门关于上跨或下穿铁路的立交工程批复文件或相关证明,以上四项业绩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3.5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近 2 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推),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近 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推),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只针对本项目的资质要求)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委员会,资格审查不通过。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19日14 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12月19日14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定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本工程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万元整。
(4)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5份、含电子文件5份,递交至招标代理单位。
(5)软件技术支持电话:******00。
(6)特别提醒:a.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切勿对CA证书进行任何变更或延期,否则将会导致开标时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b.CA证书若需变更或延期,请撤销使用变更或延期前CA证书所制作的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并在CA证书完成变更或延期后重新制作上传投标文件。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333号 |
地址 |
南京市芦席营68号南汽大厦7楼 |
联系人 |
陈伟 |
联系人 |
吕建华 |
电话 |
****** |
电 话 |
****** |
2024年11月2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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