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评审完毕,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福安市街尾103号、武汉市洪山区关山路552号
联系人:王先生、陈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德市蕉城区长兴城D区8幢201室
联系人: 方先生
电 话: ******
二、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中学新校区(高中部)--田径场、道路及景观等工程
******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如有时)
/
******委员会成员对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总评分(如有时)
五、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有限公司:投标函附录未按答疑内容填写,不符合招标文件第5.1.1条款要求:“未按照招标文件第8章 “商务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盖章、签字和提交材料”,否决其投标。
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及其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如有时)、执业资格证书名称、注册编号
******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姓名:阮崇青
相关个人业绩:/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注册编号:闽************
七、中标候选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如有时)
八、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标准以及投标报价中包括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等
投标报价:******.00 元
工期:12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省级优质工程标准
投标报价中包括的专业工程暂估价:/
暂列金额:/
******委员会成员名称:
左起礼(组长)、陈孝飞、陈成灿、施宗锋、陈海英
十、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十一、公示其他内容
******有限公司,中标金额:******元,项目技术负责人:阮育俊 闽特Z609-103607,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八条规定,本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服务中心大楼7层;联系电话:0593-******。
十二、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22日 至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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