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医院手持式验光仪采购(第二次)
项目编号:rmyy-ylsb-2024-19-2
采购方式:院内比选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0月31日
采购日期:2024年11月7日
定标日期:2024年11月7日
******医院网站
第一成交候选人:
******有限公司 伟伦/vs100 19万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
******有限公司 万灵帮桥sl-100 13.6万元
******医院
******医院东院
邮编:243000
采购科室联系人:尹老师、苗老师 电话:
******项目负责人:孙老师、杨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
******公告期限: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8日
************医院东院行政楼监察室
联系电话: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2日,公示截止
************办公室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4)异议事项;(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3)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相关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成交人)的依据。
******办公室
2024年11月7日
******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