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维保时间:2025年2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
二、维保范围:
******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应急灯、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指示灯等)。
******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9个变电室、总降、氨水房、纸袋库、办公楼等)。
******消防管道阀门)。
4、烧成工序供煤系统、发电工序发电机房、总降、发运工序纸袋库、办公楼等消火栓系统(消火栓阀门、水带、水枪、接头、消火栓箱门等)。
5、煤磨低压二氧化碳气体灭火系统(按照威龙设备使用说明书第八章要求进行维护保养)。
******消防给风系统(办公楼等)。
******消防设施检查、维护、保养。
8、中标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维保内容全面维保。
三、维护备件及记录说明:
1、烟感探测器、温感探测器、红外线探测器、报警按钮、声光报警器、主机箱内的配件等附件、感温电缆附件损坏,由中标方公司无偿提供。
******消防设备设施配件由黑龙江公司提供(如需中标方公司提供按市场价格结算)。
3、检查测试后如需要更换备件时,中标方公司提供备件厂家、规格型号、数量计划,黑龙江公司采购,中标方进行更换。
4、所有检查维保记录由中标方提供,并填写完整。
四、违约责任:
1、因中标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维保内容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接到维护通知或检查时发现故障,没有在24小时内排除故障的,每延误8小时中标方承担维保合同总价金额0.3%的违约金,该违约金在维保结算款中扣除。
(2)接到维护通知或检查时发现故障,没有在24小时内排除故障的,每延误16小时中标方承担维保合同总价金额0.4%的违约金,该违约金在维保结算款中扣除。
(3)接到维护通知或检查时发现故障,没有在24小时内排除故障的,每延误24小时,中标方承担维保合同总价金额0.5%的违约金,该违约金在维保尾款结算款中扣除。
(4)维保记录不全按每次50元在维保尾款结算款中扣除。
2、(1)一般设备事故在接收到故障信息或接到黑龙江公司通知12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24小时内检修解除故障。在确实没有配件的情况下应及时向黑龙江公司汇报,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防止出现安全、设备事故。
(2)黑龙江公司原因及法定不可抗力造成的维保时间延误、顺延;中标方不对其产生的损失承担责任。
四、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黑龙江公司电汇支付合同总价金额70%预付款,维保满一年中标方无违约责任,黑龙江公司电汇支付合同总价金额30%尾款。每笔付款前中标方需开具相应付款金额增值税发票。
五:投标人须将报价单盖章后扫描上传到招采平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