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03项目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审核)咨询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4
标的物 |
9603项目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审核)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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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9603项目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审核)咨询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9603项目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审核)咨询服务。
******有限公司。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4 采购项目概况:新建建筑物数量约10个,总建筑面积约为2656平方米,改造建筑物15个,改造面积5197平方米,新建工房及改造工房正式面积以咨询工作开展前建设单位通知为准;新建厂区道路、建筑、涵洞、挡墙、边坡支护和围墙等正式工作内容以咨询工作开展前建设单位通知为准。本次招标全部项目工程投资费用估算总金额6000万元(其中土建工程4500万元,安装工程1500万元),暂定咨询费最高限价为18.60万元,最终金额以实际工程造价为准。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服务范围:详见技术要求
2.2 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建设单位成竣工决算相关工作及审计部门或审计机关工程审计(如有)出具审计结论为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建设单位各种原因须作调整或工期改变,服务期应作相应调整或顺延,但费用不因此调整而改变。
2.3 项目地点:重庆市璧山区、铜梁区、荣昌区项目所在地。
2.4 服务质量标准:详见技术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授权书应有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签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为企业法人须提供最新(报价截止时间前 30天内)信用报告,(在“信用中国”******)。企业法人不得被列为“信用中国”中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否则直接取消评选资格;
******有限公司业务咨询服务条件确认,且在咨询服务汇总信息内。
(5)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有土建或土木建筑工程专业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
2)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土建或土木建筑工程专业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
3)土建专业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土建(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专业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
4)安装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安装工程专业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扫描件。
5)其他人员要求
投标单位拟派遣的咨询成果文件编制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土建专业负责人1人;安装专业负责人1人。上述人员为最低配置要求,合同履行过程中造价咨询单位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招标人要求配备足额专业人员,拟派人员需在投标单位注册且不得随意变更。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扫描件。
(6)供应商为企业法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含:
******银行缴款回单或近期资产负债表(审核实收资本科目)或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 30 天内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index.html)”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股东及出资信息有实缴资本或其他相关证明的有效文件;
②提供截止报价日期前的三个月内(如1月截止,则10月、11月、12月的参保证明材料均有效)的在职员工参保证明材料(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保缴费证明或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 30 天内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社保信息有参保人员或授权代表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的有效文件);
③生产经营场所证明材料(提供以企业法人作为承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人为企业法人的房产证明或其他可以证明企业法人具有生产经营场所的有效证明材料)。
注:实缴注册资本、参保人员、生产经营场所缺一不可。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4) 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5) 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称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6) 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7) 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8) 其他:无。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南方数字供应链平台,官方网址:******/)报名。
5.响应文件的递交
******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南方数字供应链平台),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29日10:00。
6.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点
******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南方数字供应链平台)线上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南方数字供应链平台),官方网址:******/)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璧山区红宇大道9号
采购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骆老师
联系电话:******
9.操作手册及使用说明
操作手册详见首页附件:南方数字供应链操作手册-非招业务(供应商)
使用过程中有疑问请拨打平台电话:客服电话: 400-0809-508(工作日 09: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