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夷山国家公园福建管理局党组会议纪要(〔2024〕2号)的精神,武夷山国家公园星村、水北、洋庄管理站宣教室工程,已具备实施条件,现拟通过自行采购,采取比价遴选的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货物。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武夷山国家公园星村、水北、洋庄管理站宣教室工程。
2、项目地点:武夷山市星村镇、洋庄乡,邵武市水北镇龙湖伐木场。
3、采购内容、数量及要求:详见附件
注明事项:项目需进行设计排版修改,经采购人确定后再实施。
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5、最高控制价:玖万捌仟捌佰柒拾贰元(¥98872元)。
6、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7、付款方式:经双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8、质量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采购人的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供应商资格审查文件(详见附件5)。
******管理局自行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6),可不提交“供应商资格”部分第3点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3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管理局办公楼406室(地址:武夷山市岩福路166号)登记和领取采购文件,或采用电子邮箱、微信的方式确认登记。
四、采购办法
本采购项目按最低价确定供应商;高于本项目最高控制价(98872元)的按无效比价文件处理,若出现相同的最低报价采用抓阄的形式确定,其中总报价必须等于清单报价表的合计金额,若不符按无效比价文件处理。
五、供应商文件递交
1、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请派代表于2024年10月24日10时前,将密封完整的******管理局办公楼406室(地址:武夷山市岩福路166号)。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及加盖公章的比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时间、地点
2024年10月24日10时,******管理局有关人员在三层会议室对供应商递交的文件是否符合实质性要求(工期、报价、营业执照)进行评审,若不符合要求的按无效比价文件处理;符合要求的供应商(≥2家)按本项目采购办法确定供应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管理局网站(******)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管理局
地 址:武夷山市岩福路166号
邮 编:354300
电 话:******
联系人:叶先生、吴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