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枣强县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管控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自行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4-11-21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
************ ????项目名称:枣强县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管控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 ????最高限价:
******.00
????采购需求:聘请第三方技术团队提供本地化服务,建立枣强县精细化的污染源排放管控清单,为精准治霾实现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提供科学支撑。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时间:2024-10-31至2024-11-06,
08:30-12:00-12: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自行下载
???? 方式:其它
????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1-21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开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按照冀财采[2023]14号文件规定,全面实行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双盲”评审。投标文件应
******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进行明标评审、对技术标进行“盲评”。
2、依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的通知》(冀财采[2021]7号),本项目不收取供应商投标保证金。
3、依据《河北省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冀财采[2023]5号,供应商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
4、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出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需从“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方式进行采购,与本项目相关的文件获取、投标文件上传、解密、开标等各环节均通过网络办理,供应商无需到现场,特此说明。
6、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枣强县分局
????地址:枣强县建设北路143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前进南大街468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颖
????电话:0318-
******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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