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元氏县西部乡镇荒山荒坡规模化种植项目EPC 已由 元氏县行政审批局 以 元行审备字[2023]7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①项目名称:元氏县西部乡镇荒山荒坡规模化种植项目EPC; ②建设地点:一标段:黑水河乡-佃户营村、黑水河乡-胡家庄村、黑水河乡-马岭村、黑水河乡-三道坡村; 二标段:苏阳乡-李家庄村、苏阳乡-何家沟村、苏阳乡-西城角村、北褚镇-西贾村; 三标段:北正乡-南正村、北正乡-西台城村、北正乡-杨家寨村、北正乡-北正村、北正乡-褚家庄西、前仙乡-西岭底村、前仙乡-石板沟村; 四标段:苏村乡-孔村、苏村乡-王村、苏村乡-南苏村、苏村乡-北苏村、苏村乡-南营村、苏村乡-北营村、南佐镇-苏庄、南佐镇-东南街、南佐镇-西南街; ③工程概况:本项目利用元氏县南佐镇、北褚镇等7个乡镇20032.96亩荒山荒坡土地发展规模化种植,打造特色农产品种植区18000亩,用于种植连翘、酸枣和巴旦木等特色农产品;项目主要工程包括规模化种植工程、节水灌溉工程、耕种道路修建工程、监控设施等其他配套设备; ④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的设计规范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的验收合格标准; ⑤计划工期:一至三标段:2025年10月31日前完工,其中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 四标段:2025年6月31日前完工,其中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 ⑥标段划分:4个标段,一标段:黑水河乡;二标段:苏阳乡、北褚镇;三标段:北正乡、前仙乡;四标段:苏村乡、南佐镇;投标人可参加本招标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最终只允许中一个标段,按一至四标段评标顺序,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仍参与后面标段的评审,但不再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2.2招标范围: 一至三标段:①设计工作内容:完成本项目建设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及后续服务等工作;②施工工作内容: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负责与相关专业部门沟通、协调各项工作、保证项目所有设施设备试运行正常,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全部工作内容。 四标段:①设计工作内容:完成本项目建设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及后续服务等工作;②施工工作内容: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无人机采购、设备采购安装、负责与相关专业部门沟通、协调各项工作、保证项目所有设施设备试运行正常,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全部工作内容。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同时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设计、施工能力。设计和施工资质具体要求为: ①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2、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建设局关于对列入我市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企业实施惩戒措施的通知》,被列入黑名单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本项目招标小组成员:组长:蔡宇轩,成员:刘奕然、吕昕茹。
3.1.2 信誉要求: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项目经理(兼项目施工负责人,应为施工单位人员)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②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③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牵头人对招标范围内的设计、施工总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②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1-22 10:00:00 至 2025-01-27 23:59:59 ,登录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2-14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监督部门名称: 元氏县行政审批局
电话: 0311-******
电子邮箱: ******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元氏县西部乡镇荒山荒坡规模化种植项目EPC一标段:黑水河乡 | 0 | 无 |
元氏县西部乡镇荒山荒坡规模化种植项目EPC二标段:苏阳乡、北褚镇 | 0 | 无 |
元氏县西部乡镇荒山荒坡规模化种植项目EPC三标段:北正乡、前仙乡 | 0 | 无 |
元氏县西部乡镇荒山荒坡规模化种植项目EPC四标段:苏村乡、南佐镇 | 0 | 无 |
招标人: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
地址: 石家庄市元氏县槐阳镇长春路元氏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泰华街29号天临商务大厦E座一区1006 |
邮编: 050000 | 邮编: 050000 |
联系人: 冯泽瑜 | 联系人: 蔡宇轩 |
电话: ******1539 | 电话: ******19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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