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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麒祥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橡胶功能助剂和10000吨无机填料分散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进行审查的公示-审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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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
|类型:审批立项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审批立项
区域:江苏
源发布时间:202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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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8月30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30日-2024年9月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email:******
******服务中心b40号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橡胶功能助剂和10000吨无机填料分散剂技改项目江苏淮安工业园区化工片区李湾路19号******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橡胶功能助剂和10000吨无机填料分散剂技改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江苏淮安工业园区化工片区李湾路19号现有厂区内;
行业类别:
c2661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
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投资总额:本项目总投资102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210万元,占总投资的2.06%。
占地面积: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用地,厂区占地面积约为36869m2;
职工人数: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30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工艺技术人员2人、仪表1人、设备1人,生产人员24人;
工作时数:全年工作时间约300天,三班制,每班8小时,工作时间7200h。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络平台公开、报纸公开、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
1、2023年12月28日,建设单位在淮水安澜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2024年2月27日,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部内容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在淮水安澜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公参公示,公示期限为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11日,公示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建设单位于2024年2月29日、2024年3月1日在扬子晚报上进行了环评信息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4、建设单位于2024年2月27日在项目所在地及周边主要敏感点张贴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材料。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5、2024年6月21日,建设单位在淮水安澜网站进行了本项目报批前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完善厂区给排水管网,污水管网应明管化。本项目产生的超级交联剂改性反应废水、超级交联剂水洗废水经“双效蒸发”处理,冷凝水回用于超级交联剂的生产。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进入两套“混凝沉淀+铁碳微电解+芬顿氧化+中和沉淀+除醛反应”系统(处理能力分别为30m3/d和70m3/d)预处理,再与实验室废水、废气净化废水、生活污水一起进入两套“uasb厌氧反应器+混凝沉淀+厌氧水解+生物接触氧化” 系统(处理能力分别为******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2.本项目生产车间三新增废气处理设置及2根排气筒(da006、da007),其它废气处理设施及排气筒(da003、da004、da005)均依托现有。
促进剂封端超级交联剂、硅烷封端超级交联剂、环氧封端超级交联剂、模量增强剂、无机填料分散剂(液体)、无机填料分散剂(固体)生产线的投料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包装废气分别经负压收集,上述经收集的废气混合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促进剂封端超级交联剂、硅烷封端超级交联剂、环氧封端超级交联剂生产线的多硫化钠制备、合成反应、改性反应、双效蒸发、一次水洗、二次水洗、蒸馏脱水冷凝不凝气、模量增强剂生产线的合成反应冷凝不凝气、无机填料分散剂(液体)生产线的熔融搅拌废气分别经管道收集后与经负压收集的密闭投料间投料废气混合至“二级碱洗+一级水洗+除雾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天然气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危废库废气及污水处理站废气分别经密闭负压收集合并至“一级碱液喷淋+一级水喷淋+干燥器干燥+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实验室烘干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da007排气筒的非甲烷总烃、环氧氯丙烷、对苯二酚(执行“酚类”指标)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1排放限值;da006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执行“碳黑尘”指标)排放限值;da003排气筒的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值,da003、da004排气筒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其修改单表5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1排放限值;da005排气筒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标准限值。
上述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浓度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环氧氯丙烷、对苯二酚(执行“酚类”指标)、臭气浓度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2浓度限值,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执行“碳黑尘”、“其他颗粒物”指标)浓度限值,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
3、厂区应合理设计布局、加强管理,主要噪声设备须选用低噪型,并采取有效的隔音、消声、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本项目产生的蒸馏残渣(hw11)、冷凝废液(hw06)、除尘灰(hw13)、废活性炭(hw49)、废过滤棉(hw49)、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物(hw49)、废滤袋(hw49)、实验室废液和废样品(hw49)、污水站污泥(hw13)、叉车废旧铅酸电池(hw31)、废机油(hw08)等危险废物须送有资质单位处置,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危险废物的转移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防止二次污染。
5、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对生产车间、危险废物库房、一般固废库房、污水处理站、仓库、循环水池、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废水收集池等进行重点防腐防渗。制定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污染防治隐患排查制度和应急响应措施并落实到位。
6、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并开展应急演练。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构筑环境风险三级(单元、项目和园区)应急防范体系,本项目将一座60m3的工艺废水池改建为应急事故池,并依托现有500m3应急事故池,调整后全厂事故水池容积560m3,防止生产过程、储运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事故发生。
7、加强施工************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8、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文)的要求设置与管理排污口,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在排污口附近醒目设置标志牌。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hj 820-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工业》(hj 1103-2020)《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江苏省化工园区(集中区)环境治理工程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9〕15号)《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2022修订)》(苏环发〔2022〕5号)等要求建设、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严格按《报告书》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9、按《报告书》提出的方案开展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监测工作。
10、你公司应对污水处理、挥发性有机物处置、粉尘收处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纳入“三同时”验收内容,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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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蜂快照:202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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