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的委托,现对******有限公司中山华桂支行结构加固工程项目(第三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请收到邀请的响应供应商(以下简称响应供应商或供应商)提交密封响应文件。详情请参见磋商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一、 项目编号:ZZ******-2(采购编号:CGXM******100010)
二、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中山华桂支行结构加固工程项目(第三次)
三、 采购内容:
1.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中山市石岐区华柏路15号,共7层,面积合计1275.32㎡。本次加固工程包括结构加固、外墙翻新及钢结构梯建设等专业的施工工程。具体工作内容以设计方案及相关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磋商文件为准。
2. 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完成******有限公司中山华桂支行结构加固工程项目(第三次)。
3.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详见《用户需求书》内容。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4. 施工工期:90个日历天(从建设单位签发的开工报告之日起计算,至取得建设单位签发的验收证明的日期为止)。
四、 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代理机构的供应商;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若分公司响应: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供应商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书打印件,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关于建设工程企业的企业资质资格信息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 供应商拟委派担任本工程项目的负责人须为在该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提供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书打印件,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关于从业人员的执业注册信息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 116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 (2023) 820号)的要求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要求。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若供应商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日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为准,注册信息与响应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应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递交给采购人。供应商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5. 供应商拟委派担任本工程项目的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 供应商拟委派出任本工程项目的专职安全人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2 证或C3证),且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专职安全人员不为同一人。(提供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当前未被列入******银行供应商******银行作禁用或退库处理的供应商名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 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需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9. 供应商须承诺,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需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0. 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需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1.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所参投的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需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2. 供应商******集团)的在编员工(含派遣制)及其父母、配偶及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所办的企业。(提供《参加基建项目投标的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3. 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当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当前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当前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供应商当前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上述均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查询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14. 供应商当前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进行查询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15. 最近三年供应商无行贿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16. 最近三年供应商无失信联合惩戒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日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17. 供应商已提供《合作供应商廉洁诚信承诺书》和《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1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9. 供应商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银行供应商门户网站(网址:******)注册。
五、 本项目只支持线上获取磋商文件,收到邀请的响应供应商有意参加的应当在2024年11月22日8时30分至2024年11月28日17时30分通过志正快速采购平台(******)获取磋商文件。相关操作成功后即可下载磋商文件,并可在规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段内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领取纸质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元):¥300.00,售后不退。如无按上述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
六、 注:供应商须在响应******银行智采平台供应商门户网站(******)完成注册,详情请登录门户网站查阅《供应商门户操作手册》;完成注册后,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反馈注册结果(将在智采平台网站中通过注册审批的截图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如未及时完成注册,则认定为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七、 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日9时30分
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有限公司会议室
递交方式:现场纸质文件递交
八、 评审时间及地点:
评审时间:2024年12月2日9时30分
评审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有限公司会议室
九、 联系事项
1. 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冼村路******银行大厦
联系人:林经理
电话:******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
联系人:林嘉敏、阳文慧、朱志强
电话:******
电子邮箱:******
内部纪律监督电话:******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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