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0日 至 2025年8月31日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供应商;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央及地方的有关规定;
3.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响应人具有相关专业招标代理资格,为已纳入“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栏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的代理机构;
7.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近三年内(2022年5月1日起至今)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1.比选申请文件(纸质版)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5月13日17:00,以收到申请文件时间为准。
2.递交方式及地点:响应人在“北京市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报名参与,响应人需按要求将响应文件(电子版、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比选人邮箱(邮箱:wangman@rsj.beijing.gov.cn,邮件标题:项目名称+投标代理机构企业全称)。中选后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
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清风路33号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不得同时参加本合同项目比选;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3.供应商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4.未正式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5.存在其他影响公平竞争,应当回避情形的。
政府采购前期咨询,协助采购人开展需求调查工作(如有),协助采购人编制采购需求,协助采购人编制采购实施计划,根据采购人采购需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编制采购文件,发布采购公告,编制并发******委员会,组织开标、评标;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进行项目采购全过程资料整理、汇编并移交,以及需要配合的与项目采购活动相关的其他业务。
******-单位用工监测招标代理比选文件202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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