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现拟通过比选方式进行公开询价,谨邀相关单位积极参加,现将有关要求补充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
******街道2024年消暑清凉饮品用品的采购及配送。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能力;
(3)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自然人。分公司投保的,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主体,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地址、实际经营地址为同一地址等情形),一律视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作无效处理;
(三)报价人具有相关饮品用品销售、配送资质,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实施时间
本项目为期一年,具体实施期限以双方另行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
四、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报价资料:
(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7月26日开始至2024年7月30日截止。
******办事处三楼303室(广州市荔湾区桥中南红楼路38号)
(三)投标文件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副本、资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公司简介以及与政府部门合作的过往业绩。
(3)根据附件提供的承诺书、常用采购项目清单报价(含税),并注明结算方式、送货时限、产品质量保障措施、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方案、售后服务、近三年公司征信记录等内容;
(4)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5)以上资料应装在一个文件袋,封口处必须贴封条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五、确定中标原则
街道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规格、报价、服务响应时间和服务质量来综合衡量,选择中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双方将另行签订服务合同。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办事处三楼303室(荔湾区桥中南红楼路38号)。
2.联系人:黄小姐,电话:020-******(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
特此公告。
附件:1.承诺书.doc
******街道消暑清凉饮品、用品需求表.xls
******办事处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