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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武邑县滏阳河流域团结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预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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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河北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河北
源发布时间:202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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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武邑县滏阳河流域团结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预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武邑县滏阳河流域团结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武邑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武邑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河北省武邑县滏阳河流域团结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武数政审批[2024]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武邑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武邑县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1.新建污水处理设施0.1万吨/天;2.新建污水管网20.02km;3.清理河道垃圾2.69万吨;4.清理污染底泥1.81万吨;5.建设人工湿地0.11km2;6.建设生态护岸25.6km;7.在团结河两岸建设乔灌草生态隔离带0.19km2;8.建设生态步道12.7km;9.建设生态护栏4.3km。 2.1.2建设地点:武邑县清凉店。 2.1.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4工期:设计周期:21日历天;施工工期:330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批准的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1.3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2)本项目预留预算金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且投标人承诺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得低于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份额的60%;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4%。若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无需分包。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施建设项目,提供项目经理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且无在施建设项目,提供技术负责人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注: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 (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联合体应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7)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8)联合体成员(包括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9)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各自所承担合同内容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30 09:002025-05-0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5-2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即评标专家“盲抽”,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盲评”。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进行明标评审、对技术标进行“盲评”。 本项目属于预招标项目,存在无法实施的未知风险,参加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投标时 应当提交已知风险承诺书(格式自拟)。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武******有限公司;联系方式:陈林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武邑县分局

电话:******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河北省武邑县滏阳河流域团结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 投标人/供应商 5000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武邑县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 武邑县建设东路 地址: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育才南大街御景城二区六号楼2-2301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闫建敏

联系人: 陈林
电话:

******

电话: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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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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