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密山市2024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施工水泥采购项目进行竞价,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0222HW******
1.2项目名称:******有限责任公司密山市2024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施工水泥P.042.5采购项目
1.3.1采购数量及规格:
1.3.1.1数量为2190t。(最终以实际数量为准)
1.3.1.2质量标准:物资统一发运或分批发运时应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产品到达现场后,需方按供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与到货数量、质量、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验收。物资需经建设方验收,验收合格的由需方负责签收;验收不合格的,由供方负责退换或补充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1.3.1.3采购需求:水泥P.042.5。
1.3.1.4交货期:按现场供货要求。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三、采购预算:963600.00元(含13%税,不含运费)
四、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4.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竞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4.8近三年内意向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4.9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
4.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价;
4.11供应商须有足够垫付全部招标金额能力,货物运输到场后,招标人根据业主资金拨付情况按合同付款。
五、意向供应商报名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9月10日10:00至2024年9月13日14:00(北京时间),在“阳光采购平台”(******)本次竞价公告中进行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入驻,已审核入驻的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格审核资料,如未按要求提交,报名将不予审核通过。
(1)营业执照;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果是委托人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人及电话;
注:已取得“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意向供应商,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意向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2竞价采购文件不收费。
六、系统使用费
******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6.2 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14:00(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6.4 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将无法进行后续操作。(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七、竞价安排
7.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7.2报价价格区间:价格上限为963600.00元人民币,不设价格下限;
7.3竞价时间:2024年9月13日15:30--16:30;
7.4竞价要求: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阳光采购平台网站(******)进行注册、报名;
7.5报价提交:意向供应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在阳光采购平台网站报价;
7.6参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采购人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投标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采购人将在满足竞价需求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九、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意向供应商所供产品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十一、联系方式
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河洛街10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日 期: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