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中心城区排水泵站建设工程(二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商丘市中心城区排水泵站建设工程(二次)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 项目名称:商丘市中心城区排水泵站建设工程(二次)
2.2 招标编号:商工程〔2024〕302号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建设地点:商丘市境内
2.5 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本次招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仓平路泵站及配套设施;
2.6总投资:约517.5万元
2.7 项目特征:市政工程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内容:商丘市中心城区排水泵站建设工程(二次)(EPC)工程总承包;
第二标段内容:商丘市中心城区排水泵站建设工程(二次)监理;
2.9 招标内容及范围:
第一标段: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 (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指导和现场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 、施工、交 (竣) 工验收、专业工程及设施、工程资料归档等工程内容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 (保修期) 内的保修工作。
第二标段:施工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承担本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具体包括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2.10 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①施工总承包:经财政部门最终评审后结算价的100%;
②勘察设计:经财政部门最终评审后的施工总承包结算价为基数的2%;
第二标段:经财政部门最终评审后的施工总承包结算价为基数的1.5%。
2.11 项目工期:
第一标段:90日历天(包含勘察设计周期30日历天)
第二标段:施工工期加缺陷责任期
2.12 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
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施工总承包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第二标段:质量目标: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
2.13 评标和定标方法:评定分离,采用“合格制+合理低价”评审的方式,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第一标段:
3.2.1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专业乙级资质(含排水工程)。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上述①、②、③资质要求投标人可同时具备或以施工总承包企业为牵头人的联合体具备即可。
3.2.2人员要求:
①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②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4年7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或个人查询清单为准))。
③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4年7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或个人查询清单为准);
④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4年7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或个人查询清单为准))。
第二标段:
3.2.1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2 项目总监要求: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4年7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或个人查询清单为准)。
3.3 财务要求:须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 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注:由于“信用中国”网站更新,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窗口转跳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故本项目投标人查询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6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3.6.1本项目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
②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 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③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④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注:联合体成员数量≦3家
3.6.2本项目第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
注册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4.3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2日上午09:00整(北京时间) ;
5.2 开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六席位(商丘市南京路与中州路交叉口西南角);
5.3 投标文件解密开始和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2日09时00分至2025年02月12日11时00分;在规定的时间内因投标人原因未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5.4 投标人应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专区上传到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5.5 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流程:在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使用 CA 锁登录后将已固化且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网上递交,并确保网上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网上递交,请投标人错峰上传,详细操作可参阅交易平台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投标阶段);
5.6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再到达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请投标人通过互联网登录交易平台自助完成投标签到、投标文件解密及澄清答疑等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交易中心系统 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附件“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2019-12-31版本”。
六、投标保证金交纳
6.1投标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招标估算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
******银行汇款的方式。
6.2.1网上转帐递交注意事项:
交纳方式:网上转帐递交;投标专区自行获取保证金账号。
交纳及到账时间:2025年01月22日9时00分至2025年02月11日17时00分止;
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点击公告中的“我要投标”或登陆后在项目报名页面按照页面提示自行获取保证金账户。
(注册请注意:上传信息基本账户要真实有效,转账时要从备案的基本账户转出,开标时系统会自动对账号进行匹配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帐号均不会相同(同一账号只会生成一次),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均按无效处理。
6.2.2电子投标保函递交注意事项:
开具截至时间:2025年01月22日9:00至2025年02月12日00:00:00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专区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中选择“投标保函/保证保险”。
******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与现金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可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自主选择出函机构开具电子投标保函,但必须在投标截止当天零时前开具成功。电子投标保函实行全流程自动化标准化封闭式在线办理,办理数据与交易服务平台实时交互共享,实现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信息实时验证和电子数据确认。具体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2020年3月6日发布的《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附件“电子投标保函办理流程”。
七、特别声明
7.1在该工程招投标有效期内,定标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对投标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质、人员资质等)的核查工作,若不配合核查视为自动放弃定标候选人资格;
7.2经核实,投标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定标候选人资格;
7.3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定标候选人资格。
7.4 定标候选人存在7.1、7.2、7.3情况的,须无条件承担以下后果:
7.4.1因投标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中标人更换或招标失败,对招标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7.4.2中标候选人存在造假行为的,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如:拉入“黑名单”)。
7.5中标候选人经查实存在不良行为记录的,须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注:招标人具有最终解释权。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管理局
地 址:商丘市神火大道89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279号18号楼D座11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 ******
******管理局市政管理科
地 址:商丘市神火大道89号
联系人:屈先生
电 话:******
2025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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