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市全民健身中心篮球器材、场馆座椅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中标结果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DS-CG-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德市全民健身中心篮球器材、场馆座椅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3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有限公司”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候选人“******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
1、原中标信息更正为: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站前路中绿广场二期三楼3206
中标金额:人民币叁佰壹拾捌万陆仟玖佰元整(******.00元)
评审报价:人民币叁佰壹拾捌万陆仟玖佰元整(******.00元)
评审总得分:80.60分
2、原主要标的信息更正为:
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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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液压篮球架
品牌(如有):金陵
规格型号:篮球架伸臂长度不小于3.35m,篮圈上沿离地面高3.05m,篮球架底座尺寸:长×宽×前高×后高≥2.5×1.3×0.74×0.41(m)
数量:1副
单价:327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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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日期:2025年04月01日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广德市档案馆三楼、安徽省广德市桃州镇金恒建材市场20幢302-306室,联系方式:刘先生******、李工******。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财政局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建设局
地 址:广德市档案馆三楼
联系方式:刘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广德市桃州镇金恒建材市场20幢302-306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六、附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pdf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