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应在本公告规定的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若供应商未按照上述程序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导致无法参与后续投标程序的,后果自行承担。 2.本项目电子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88 按语音提示咨询,办理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 49 号瑞银财富中心 B 座23 层 2305 号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数字证书受理中心。 3.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须使用国泰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专用工具查看磋商文件、编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在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并在磋商当天持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 CA 锁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照磋商文件相关要求操作导致响应文件提交失败的,后果自行承担。 4.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