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成区河道整治提升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建成区河道整治提升项目EPC总承包 已由 ******办公室 以 建政服备(2025)73号(原建政服备(2024)891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建成区河道整治提升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建湖县中心城区内。
2.1.2建设规模:项目拟新建徐西路、建湖大道等道路污水管网约4公里,改造明珠路、双湖路等道路污水管网约11k************卫生院等公建单位内部污水管网约29km、雨水管网约29km;改造金色家园、秀夫苑等小区内部污水管网约117km、雨水管网约117km;改造棚户区内部污水管网约24km、雨水管网约24km,购置一体化提升泵站、智慧截流井、潜污泵、闸门等设备各10套;通过底泥清淤、曝气设施建设等方式,对建成区24条河道进行整治,河道总长度约39.5km,总清淤量约20万m3、水生植物恢复6万m2、风机50套,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招标人最终确认为准。招标人保留对工程规模调整的权利。
2.1.3合同估算价:约27800万元。
2.1.4合同暂定总工期要求为:260日历天(含设计工期)。
设计开工日期: 2025 年 4 月 5 日,施工开工日期: 2025 年 4 月 15 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5 年 12 月 20 日
2.1.5质量要求: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建筑物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建筑物功能需求和国家“合格”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含专项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及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确保审查通过。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质量标准达国家“合格”标准。
(3)采购设备标准:所有设备质量等级均为“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国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建成区河道整治提升项目,包括工程实施、后续验收所需的各项资料、文件及相关手续的办理及费用;项目施工建设及相关物资采购(材料物资及设备);项目竣工验收(含编制竣工图文件)、移交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完成EPC合同总承包内容中所有工作。即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综合验收及相关服务等全过程的EPC工程总承包工程。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2.2.1设计方面:根据本项目招标需求及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对工程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提供现场设计服务、设计变更及分项验收、竣工验收等事项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设计咨询服务等。(1)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扩初设计、深化、优化;(2)施工图设计,具体内容如下:初步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深化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市政、排水等一切有关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图深化设计及对应的工程范围内的相关设计及变更设计,完成本工程所有审图过程中所需相关资料。(注:本项目设计总包范围包括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招标人不再进行二次深化设计,均由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若总承包单位不具备某一专项设计资质的,由其委托专业资质设计单位负责,须经招标人同意)。
2.2.2手续办理:中标人须无条件办理项目全过程的依法应由承包人办理的各项相关手续,招标人予以协助,所涉的须由招标人承担的费用由招标人承担,其余均由投标人承担。
2.2.3施工总承包:施工总承包范围为经招标人确认并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包括:河道消劣治理、污水管网新建工程、公建单位雨污分流改造、市政主管雨污混接改造、污水管网修复工程、小区雨污分流改造、棚户区改造工程,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2.4材料设备的采购:设计范围内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
2.2.5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养护工作等。
2.2.6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全部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给招标人。
2.2.7招标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调整或规划调整等原因对上述所列招标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服从招标人的调整。
注:1、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包工、包******建设局对接移交档案)及试运行(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及养护期内的养护)。
2、最终施工总承包的范围以经报审且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准。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 设计资质和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允许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委员会。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或取得【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4)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具体要求详见3.6.1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接受 组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有本项目要求的相应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3 家 。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业绩要求:
3.6.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设计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
(3)施工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不小于10000万元的污水管网工程,或单项合同中包含有不小于10000万元的污水管网工程内容”工程业绩。
①单项合同不小于10000万元的污水管网工程【如:新建污水管道或管网工程、或污水管网改造(或改建、或迁改)工程、或雨污合流管线改造工程、或截污管道(或管网)工程、或雨污水分流工程、或雨污混接改造工程、或雨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等】。
②单项合同中包含有不小于10000万元污水管网工程内容的工程【如:黑臭水体整治项目中包含的污水管网工程、或农村(或村庄)污水治理项目中包含的污水管网工程、或排水达标区工程、或城市(或城乡)污水治理达标项目中包含的污水管网工程、或污水排放口整治项目中包含的污水管网工程等】。单项合同中包含有不小于10000万元污水管网工程内容的,需在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但须提供发包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或合同、或“工程已竣工的证明材料”中体现。若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但须提供发包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或合同、或“工程已竣工的证明材料”中均未能体现项目中包含有的不小于10000万元的污水管网工程内容,须提供业绩项目发包方或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或工程审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截图。
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自2022年3月1日起(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有效期含2022年3月1日、但不含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6。
3.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 建湖县 (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8中标人须承诺中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9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 2024 年 12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3.10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11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gb-web/#/login。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5年 3 月 24 日 9 时 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cggzy.jszwfw.gov.cn)以及 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8099/) 同步发布。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从省主体管理平台中获取下载的材料,需要投标人先注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台完善资料,登录网址为******:7082//jsztk/#/login
省主体管理平台维护人员联系方式:****** 市信息科号码:0515-******
使用互联互通小助手CA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
国信CA 盐城专线: ******967 CFCA盐城专线:******
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
樊工****** 薛工****** 或 蔡工****** 张工******
招 标 人: ******有限公司
地 址: 建湖县双湖控股大厦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
******有限公司
地 址: 建湖县双湖路建设大厦2楼
联 系 人: 马先生
电 话: ******
2025 年 2 月 21 日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1.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 |||
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1.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2.2.6条所列情形 |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2.1 | 商务标 | 项目管理机构:2 分 工程业绩:2 分 | ||
1.2.2 | 经济标 | 工程总承包报价:60分 | ||
1.2.3 | 技术标 |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30 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 分 | ||
2.3.4 |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 | 1、评标方式 □定性评审 R定量评审 □定性+定量评审 2、评审因素: ?商务标 ?经济标 ?技术标 3、评审顺序: 技术标-经济标-商务标 。 | ||
2.3.5 | 入围下一评审阶段的方法 | ?优选法:优选中标候选人数量 7 名,数量不足的,按实际计取,但不得少于3名。 ******委员会应当依法开展评标活动,评标结束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按照评标结果的优劣顺序推荐 3 至 7 名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 | ||
2.5.2 | 竞争性判断 | 采用评定分离有效中标候选人数量少于3家的:******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直接重新招标。 |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设计文件:30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60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2分 |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1 | 方案设计文件(30分) | 1.设计说明(4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 4.设计理念、各专业(附属)工程设计说明。 | |
2.技术方案(15分) | 1.总体布置方案、节点方案。 2.专业(附属)工程设计方案。 3.设计依据的技术标准、采用的设计指标等。 4.环境影响分析。 | |||
3.设计深度(4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 |||
4.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3分) | 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 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 3.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 | |||
5.经济分析(4分) | 1.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 | |||
注:1、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适当选择增减评标因素,但“评审项”分值不得调整;招标人也可以在招标文件中细化明确评分标准的内容,但一般不得突破各评分因素的规定分值。 2、专业工程设计各评审要点定稿须明确满分分值,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各评审点得分最低得分一般不得小于设定分值的70%,最高得分一般不得大于设定分值的85%。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大于设定分值的85%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 ||||
2 | 工程总承包报价(60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60分)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由招标人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R方法一;R方法二;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附表一),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K值取值范围: 95%、96%、97%、98%,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K1值取值范围:95%、96%、97%、98%,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Q1值取值范围:65%、70%、75%、80%、85%,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为:86%;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A、B、C值一经确定,不因后续资格审查否决投标、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范围,市政工程为86%~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扣分标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2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
2.设计管理方案 (1分) |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 |||
3.施工管理方案 (2分) |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4.采购管理方案 (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注:1.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增加上述各评分因素,但“评审项”分值不得调整;也可在招标文件中细化明确评分标准的内容,但一般不得突破各评分因素的规定分值。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可适当增加),具体篇幅(字数)要求及扣分标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各评审点得分最低得分一般不得小于设定分值的70%,最高得分一般不得大于设定分值的85%。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大于设定分值的85%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 ||||
4 | 项目管理机构 (2分) |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配置要求如下: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得1分; 2)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得0.5分; 3)施工负责人1名:具有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得0.5分; 注:1、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均不得兼职,上述要求中同一人员有多种类型证书只加一次分,按其最高证书加分,不重复加分,以提供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作为计分依据,未提供或未按规定提供有效的均不得计分。 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提供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等资料的扫描件,提供投标单位为项目成员缴纳的从2024年1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或联合体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 ||
5 | 工程业绩(2分)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不小于10000万元的污水管网工程,或单项合同中包含有不小于10000万元的污水管网工程内容”工程业绩。 ①单项合同不小于10000万元的污水管网工程【如:新建污水管道或管网工程、或污水管网改造(或改建、或迁改)工程、或雨污合流管线改造工程、或截污管道(或管网)工程、或雨污水分流工程、或雨污混接改造工程、或雨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等】。 ②单项合同中包含有不小于10000万元污水管网工程内容的工程【如:黑臭水体整治项目中包含的污水管网工程、或农村(或村庄)污水治理项目中包含的污水管网工程、或排水达标区工程、或城市(或城乡)污水治理达标项目中包含的污水管网工程、或污水排放口整治项目中包含的污水管网工程等】。单项合同中包含有不小于10000万元污水管网工程内容的,需在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但须提供发包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或合同、或“工程已竣工的证明材料”中体现。若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但须提供发包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或合同、或“工程已竣工的证明材料”中均未能体现项目中包含有的不小于10000万元的污水管网工程内容,须提供业绩项目发包方或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或工程审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截图。 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自2022年3月1日起(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有效期含2022年3月1日、但不含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6。 注:资格审查业绩和加分业绩不重复使用。 | |
(一)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的计分方式: 投标人无论是否组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均按以下标准计分: 1、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且在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的,得分乘0.8; 2、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纯施工(非工程总承包)业绩,且在业绩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得分乘0.7; 3、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且在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得满分; 4、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计分。 (二)本计分项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交原件彩色扫描件,具体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6。 | ||||
6 | 不良记录 |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进行扣分,按照系统里的扣分值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计分。 |
定标方案由招标人根据苏建规字【2023】2号文件精神、盐城市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定分离”导则,结合项目特点,本项目定标方法采用集体议事法。
(一)定标要求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委员会名单等资料应当一并存档备查。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定标标准和方法等内容,按照“评定分离”的原则开展定标活动。
******委员会成员应当符合下************************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定标标准和方法 进行定标。
1.2定标标准: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的,招标人在评标的评审因素基础上,根据项目类型 特点和实际需要结合企业实力、企业信誉、团队管理水平等直接关系到中标后能否良好履约因素确定非打分制的定标标准,定标标准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
1.2.1必选定标因素
(1)报价因素:比较所有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与其算术平均值的偏差情况。
(******委员会报告综合考虑中标候选人的优势、缺点、风险等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对各中标候选人综合考评。
(3)设计方案、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对各中标候选人的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是否符合项目实际需要进行评判。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明确的定标因素制作定标因素一览表(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对应列入相关证明材料,一览表中未列入的材料,不作为定标的依据。
1.2.2可选定标因素
(1)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系统不良记录情况。
(2)企业近1年内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企业近3个月内存在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定标当天查询到的投标人近两年内失信行为记录情况。
************委员会负责人确定中标人。
******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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