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食堂生鲜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CG
******33
******法院食堂生鲜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1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根据供应商提问以及采购人的回答,现在对评标信息部分内容进行修改:
1.“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原评分项为“4.(评分内容3)同时提供:人员证书及“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址:
******)官网查询截图,截图需体现网址,否则不予认可,视为无效证书;”现修改为“4.(评分内容3)同时提供:人员证书,若由人社部门备案的证书颁发的,还须提供“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址:
******)官网查询截图;上述证书若为协会颁发的,还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正常截(
******);
”
2.“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原评分项为“3.提供食品检验工(员)证书(或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证书)扫描件及“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址:
******)官网查询截图,截图需体现网址,否则不予认可,视为无效证书;”现修改为“3.提供食品检验工(员)证书(或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证书),若由人社部门备案的证书颁发的,还须同时提供“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址:
******)官网查询截图;上述证书若为协会颁发的,还须同时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正常截(
******);”
3.“供应商获政府认可的情况”原评分项为”1.投标人获得行政级别为省级或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食材配送类相关证书或奖项,得100分,该项最高得100分;2.投标人获得行政级别为副省级市政府部门颁发的食材配送类相关证书或奖项,每提供一个得25分,该项最高得50分;”现修改为”1.投标人获得行政级别为省级或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农业类或食材配送类相关证书或奖项,得100分,该项最高得100分;2.投标人获得行政级别为副省级市政府部门颁发的农业类或食材配送类相关证书或奖项,每提供一个得25分,该项最高得50分;”
更正日期:2025年01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无其它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法院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德政路8号
联系方式:0755-
******
2.采购实施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
******集团总部大楼)27楼
联系方式:0755-
******、0755-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755-
******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
2025年0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