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有限公司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有限公司皮卡车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JHNDCG[2025]04号
******有限公司皮卡车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114600.00
最高限价(元): 114600.00
保证金金额(元):0.00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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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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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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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金额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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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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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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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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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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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皮卡车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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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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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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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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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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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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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信用记录:
(1)供应商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谈判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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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点具体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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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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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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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4-26至[2025-04-29]工作日期间,北京时间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院岗路6号华建新村13幢
方式:报名期限内,投标人报名的将《领取文件登记表》******。且购买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文件售后不退,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3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院岗路6号华建新村13幢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4月3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院岗路6号华建新村13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信息公告发布媒体:
(1) 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
******有限公司官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海商务广场3号楼2层
联系人:王女士05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院岗路6号华建新村13幢
联系人: 彭先生、吴女士0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