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生产便携和家庭储能及周边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有限公司生产便携和家庭储能及周边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1日-2025年1月23日(3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4-7916870 通讯地址:南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邮编:344700
项目名称
******有限公司生产便携和家庭储能及周边产品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河东工业园区电子信息产业园4期13栋
建设单位
******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项目为新建,占地面积为4000㎡,总建筑面积为16000㎡。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9万元(占总投资0.263%)。建设内容主要为主体工程(钣金件生产车间)、辅助工程(前台、办公楼、食堂)、储运工程(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公用工程(供电系统、供水系统、供气、排水)、环保工程(废水处理、废气处理、噪声防治、10㎡的一般固废暂存间、13㎡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和10m3事故应急池等)。项目以钢板等为原料经来料、激光切割、折弯、焊接、打磨、焊接检测、脱脂和水洗、烘干、喷塑、固化、成品检测的生产工艺,年产4万件钣金件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脱脂废水、水洗废水)和生活污水。脱脂废水、水洗废水循环使用,定期外排;外排的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池(pH调节+气浮+混凝+沉淀)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满足南城县河东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南城县河东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排入盱江。
废气主要为切割工序产生的废气、焊接工序产生的废气、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喷塑工序产生的废气、脱脂加热水蒸气(主要为碱雾)、喷塑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等。天然气经低氮燃烧后产生的废气经设备自带的排气口连接管道引至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烟气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相关标准限值;项目脱脂用水加热、水分烘干及喷塑固化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前处理生产线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在脱脂槽上方布设集气罩,脱脂加热水蒸气(主要为碱雾)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5-2012)表2新建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天然气经低氮燃烧处理、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以上两股废气通过同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烟气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相关标准限值,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项目喷塑工序在密闭的喷粉房内进行,喷塑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微负压收集后经大旋风回收装置(单筒旋风)+旋风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废气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切割工序产生的废气、焊接工序产生的废气、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和未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通过提高收集效率和加强厂房通风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排放标准限值。无组织废气以厂房为边界点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
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购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通过隔声、消声材料、弹簧隔振器、隔声罩、隔声间等措施,使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不合格品、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废塑粉盒、废塑粉、废桶、槽渣、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边角料、不合格品、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废塑粉盒、废塑粉分别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桶(脱脂剂桶)、槽渣、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分别妥善暂存在危废间,定期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满足防渗透、防雨淋、防扬尘的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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