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红树林保护性围栏采购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红树林保护和生态修复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更是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为切实履行红树林保护监管职责,强化湿地保护条例执法监督,我局拟开展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红树林保护性围栏采购服务项目。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
本次红树林保护性围栏安装工作主要工作内容为:
(1)安装围挡
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对服务范围设立浸塑钢丝网围栏,围栏工程量约5000米。围栏技术要求如下:新建围网高1.5~2m,立柱间隔2~3米,丝粗5.00mm,立柱2.00mm厚以上,钢丝网含框;钢丝网固定连接,钢筋混凝土基础。
(2)设置警示牌
新增警示禁止挂牌50块,每块约a3大小。
2.报价费用:
(1)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运输费、安装费、机械费和保险费等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一切费用。
(2)应急情况处理费用:为能够及时处理应急突发情况(如需新增围栏长度),本项目预留3万元用于突发情况处理预备金。
3.服务范围:
本项目服务范围位于深汕特别合作区,约5000米。
4.服务成果: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红树林监管保护服务成果包括设施预算表、施工实施方案、施工日志、围栏安装、施工照片等过程材料。服务工作应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政策规定,并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按照实际合同签订的服务期限完成。
2.付款方式:按照实际签订的合同约定付款方式。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由双方协商并写于合同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报价单位需具备同类型业绩,提供相应服务业绩证明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2月24日上午9:00至2025年2月28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
************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文贞楼1栋1楼
项目联系人:郭工
联系方式:0755-
******
附件 深汕特别合作区红树林保护性围栏采购服务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