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有限公司 | ************0C | 长沙市开福区万家丽北路二段338号金雅国际大酒店9楼 | 92.02(均分制) | ******元 |
服务类 |
名称:赣榆区塔山镇镇村环卫一体化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服务范围:塔山镇全域内包含镇区及 30 个行政村(53 个自然村)的镇级及村级道路保洁、村内公厕、村与村之间连接线;3 个公厕保洁、3处公园保洁,生活垃圾清运、中转站运营及维护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服务要求: 1、镇区服务内容 1******街道、弄堂、绿化带、停车场、广场、开放式小区及其他公共区域等地段的清扫保洁、路面冲洗、洒水除尘。 2、负责塔山镇3处公园陆地、绿化带、公共设施设备等日常保洁、垃圾清运、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含消杀)等处置。 3、负责项目区域内门店外围、商品房小区(无封闭物业管理的小区)等小区道路、绿化带保洁及垃圾清运、处置。 4******学校周边公园草坪绿化修剪及228段(河滨大道至党委红绿灯北)、计斤门(河滨大道至计斤门)绿化修剪。 5、项目区域内3座公厕日常保洁管理。 6、项目区域内所有果壳箱、垃圾桶、垃圾收集房、灭蚊灯及公交站台等设施清洗保洁及管理。 7、项目区域内所有乱涂乱贴整治清除。 8、项目区域内产生的易腐(餐饮垃圾等)、可回收、其他、有毒有害、园林绿化等垃圾的分类、收集清运服务等。 9、负责塔山镇镇区2个垃圾压缩站设备运行维护、维修及管理,完成塔山镇区所有垃圾压缩及外运,日产日清。 10******学校、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农贸市场、景区等由政府统一管理的化粪池定期吸粪清渣等工作。 11、配合做好区域内政府组织实施的各类环境整治行动,垃圾四分类工作,无条件做好参观考察线路环境卫生保障工作及突发应急清理工作(如道路抛洒及积雪清理)。 (二)塔山镇下辖 30个行政村(53个自然村)区域: 1、项目区域内主、次干道(含绿化带)道路两侧排水沟垃圾清扫及巡回保洁。 2、项目区域内公共设施(含垃圾房/亭、垃圾桶等)卫生管理及日常保洁。 3、项目区域内生活垃圾及农作物垃圾收集、清运服务。 4、项目区域内所有乱涂写、乱张贴清除。 5、项目区域内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 6、村内公厕日常保洁及维护管理。 7、村与村连接线之间的清扫及巡回保洁。 8、配合做好区域内的各类环境整治行动,垃圾四分类工作,无条件做好参观考察线路环境卫生保障工作及突发应急清理工作(如道路抛洒及积雪清理)。 (三)塔山镇下辖: 1、负责区域内2个常用垃圾中转站的压缩设备、压缩平行箱运行维护、维修及管理。 2、负责中转站内及周边的环境卫生,站内做好冲洗及消杀工作,定期对污水池进行吸污清渣。 3、完成全镇所有垃圾压缩及外运(从塔山镇各垃圾中转站转运至海头垃圾处理厂),日产日清。 4、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和收运台账。 三、服务条款 (一)道路作业标准 1、高温季节物业公司可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进行作业时间调整,但需报甲方备案。 2、遇重大事件、重要活动时,作业时间应无条件服从镇相关部门安排。 3、降雪天气,应及时组织铲雪作业。道路融雪后,路面灰沙及其它废弃物应及时清扫干净。 4、路面冲洗、洒水作业时应鸣报警示信号;路面作业一般应在7:00前、 14:00-16:00 之间进行,冲洗后路面应干净,无油渍,下水口不应堵塞。结冰期不宜冲洗。其他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5、每日的路面大清扫作业,应避开上下班交通高峰,道路第一遍大清扫作业应于每日7:30 前结束,第二遍大清扫作业在每日14:00前结束,夜间保洁至20:00(重点路段专人巡回保洁),人行道、路面、边沟、下水口、树穴等应整洁。 6、道路清扫工在作业时应统一着具有反光标志的工作装。 7、道路保洁质量要求: (1)主要路段应巡回保洁,发生交通事故,车辆物品洒落等意外产生路面垃圾、路面污损的,半小时内到达现场清扫或清洗。 (2)路面常冲洗、基本见本色,特殊情况根据镇环卫所通知确定。 (3)气温25℃以上时,每天洒水应不少于2次,气温低于25℃时、特殊情况按镇环卫所通知执行。 (4******街道、弄堂、小区等地段每日7:30前完成大清扫), 路面基本无杂物,垃圾无漏收,雨后基本无积水,雨水窨井盖无阻塞;街巷交界处扫通(交界处搭接10米以上)。 (5)桥面的保洁质量应与所连接的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桥栏杆保持整洁。 (6)人行地道的地面保洁质量,应与所连接的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 (7)行道树开花、结籽、落叶期间有清理落叶、落花、落籽的阶段性清扫保洁方案,确保路面洁净。 8、乱张贴、乱涂写清理 沿线保洁范围内墙面、路侧石、市政设施(路灯杆、隔离栏、路面栏杆、绿化带杂物树枝等)无乱张贴、乱涂写、违规横幅等。 (二)垃圾清运及管理作业标准 1、镇区垃圾清运每天不少于一次,垃圾收运时间为6:00--16:00,主干道沿线、重点区域每日上午9:00前结束,下午14:30前结束。作业完毕及时清理垃圾房、桶及外场地,确保垃圾房、桶、果壳箱周边无乱堆废品,无散落垃圾,无污水积存,环境整洁卫生,清运完毕后应将垃圾桶放归原位,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2、做好日常巡查,发现暴露垃圾及时清理。 3、清运过程中保洁车辆箱盖必须密闭,车厢锁扣随时扣紧确保无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车身底部不得积压、堆放各种垃圾。 4、垃圾倾倒到指定地方。 (三)塔山镇下辖各村保洁作业标准 1、各行政村保洁时间不少于 8 小时。人流量、车流量大或沿线单位、门店多的路段,适当增加人员配备和保洁频次。 2、对各行政村道路每天清扫保洁2次以上,并实行巡回保洁。道路路面、路沟、边坡, 无明显垃圾、积泥、杂物,绿化带内无明显白色垃圾、砖块杂物,无死树枯枝、无动物粪便等。 3、对主次干道两侧乱张贴、乱涂写统一清理,对农户家前屋后的杂物乱堆放定期组织清除。 4、倾倒垃圾、无主垃圾应及时清运,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保洁员不得焚烧垃圾。 5、做好各行政村生活垃圾及农作物垃圾等的垃圾清运、处置工作。 (四)其他设施的保洁作业标准 1、果壳箱、垃圾桶/房等周围地面应无抛撒、内部无存留垃圾;箱体摆正,果壳箱、灭蚊灯应每日擦拭一次,垃圾桶、垃圾亭每周清洗一次;发现严重污损随时清洗,设施损坏及时上报。 2、供应商须保证服务期结束后,采购人采购的垃圾桶应当完好无损并摆放整齐,每缺失一个罚款200元。 3、道路隔离设施底部无散落垃圾、无明显尘土。 4、木栈道地面、铺装道路地面无杂草、无杂物垃圾。 (五)公厕保洁及管理作业标准 1、公厕日常管护时间:7:00--16:00; 2、公厕有专人管理,每座公厕每天保洁次数应不少于4次; 3、公厕内采光、照明和通风应良好,无明显臭味; 4、公厕内墙面、天花板、门窗和隔离板应无积灰、污迹、蛛网,无乱涂乱画,墙面应光洁;公厕外墙面应整洁; 5、公厕内地面应光洁,无积水; 6、公厕内照明灯具、洗手器具等设施应完好无积灰、污物; 7、公厕外环境应整洁,无乱堆杂物,保洁工具应放置整齐。公厕周边无垃圾、粪便、污水等污物; 8、蝇蚊孳生季节,应定时喷洒灭蚊蝇药物,有效控制蝇蛆孳生; 9、确保公厕内规章制度公示张贴。 (六)垃圾压缩转运标准垃圾中转站及外运 (1)垃圾压缩站现有2座,工作时间为7:00--16:00(随季节变化调整工作时间),对塔山镇村辖区运进站的各类垃圾及时压缩打包转运处理,垃圾日产日清。 (2)下班时必须切断压机总电源并时刻保持油缸表面及电子阀整洁。 (3)指挥垃圾清运车辆进场有序倾倒转运,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4)全天做好压机房内外(场地周边)和压机表面卫生保洁工作,确保整洁干净。压机房内禁止堆放任何与操作无关的物品。 (5)垃圾压缩站中共有3台压机,由采购单位免费提供给中标单位使用。工作人员要密切注意压机运作情况,发现异常及时维修,切实避免带事故操作,做好垃圾压缩机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6)离开前必须关窗,锁好压机房的门,维护好基础设施及时维修或更换冲洗设备。 (7)妥善保管好压机维护人保养工具,及其他配套财物。 (8)压站工作人员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的精神,统一着装,按操作要求进行操作垃圾压缩机,按要求佩戴相应劳动保护用品。压机操作由专职人员负责,禁止其他人员操作。 (9)压缩转运站不得随意接受其他人或单位倾倒垃圾。 (10)压缩站环境卫生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无渍水、无散落垃圾、地面无污迹、无恶臭 场内不允许饲养动物,不允许拾荒行为。 (11)准确做好外运垃圾车辆承运数的台账登记工,每月底上报至环卫所。 (12)外运车按采购方要求确定外运任务,做好定期保养维护并记录,每天保持车辆整洁,严禁开“病”车。 (七)病媒生物防制作业标准(病媒生物防制月:4月--11 月) 1、每周二到三次,每次早晚对垃圾桶、公厕进行消杀。 2、每月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台帐,月底上交采购方。 (八)清扫保洁车辆及其他要求 1、清运过程中保洁车辆箱盖必须密闭,车厢锁扣随时扣紧确保无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车身底部不得积压、堆放各种垃圾。 2、收集车辆不得随意停放路口影响交通。 3、垃圾倾倒到指定地方。 4、垃圾桶、果壳箱内垃圾及时清理,不得出现满溢现象。 5、保洁车整洁,工具摆放整齐。 6、作业人员工作时应无翻捡、拾荒及焚烧垃圾等行为。 7、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作业时不得影响车辆通行与市民出行。 8、政府网站、市长信箱、新闻媒体及来信、来访等投诉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妥善处理,迅速整改到位。 服务时间:1年,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服务标准: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
唐文、杜俊毅、袁馨
招标代理费按苏招协【2022】002号“关于印发《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收费标准的50%收取服务费,共计:29300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赣榆区塔山镇迎宾路3号
联系人:杜主任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赣榆区云昇广场B区三楼337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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