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5AT******1828
代理******有限公司
******学院公寓楼液晶电视采购项目(二次)评审工作已结束,现将评审小组评审结果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第一成交候选人******有限公司
特此公示,自即日起至公示截止日期:2025年4月30日17:00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成交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供应商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欧泽江、刘红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6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