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2024年中国联通北京垃圾短信监控系统云化研发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TXZBL******ZX007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电子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为支撑2024年中国联通北京垃圾短信监控系统云化研发项目(第二次)项目建设,特启动本项目。
1.2 招标内容
1.2.1 ※采购内容:采购垃圾短信监控系统软件1套(包含短信识别能力、内容分析能力、行为分析能力、名单管控能力、处置能力、策略管理能力、数据查询统计能力、接口能力)。本项目预估工作量193.97人月。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合同金额按中标金额签约。
1.2.2 ※到货时间:全部需求应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应用软件开发,并达到初验标准,具备上线条件。
1.2.3 ※保修期:保修期为终验合格之日起24个月。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方式。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最高限价为******.00元(不含增值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5 招标类型:服务招标
1.6 中标人数量: 1 人。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营业执照:
******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或三(或五)证合一证书的原件扫描件)。
2.2 财务要求:
******银行开户证明或盖章的存款账户基本信息;
(2)投标人须能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或承诺书
(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提供“******税务局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其他证明材料;非一般纳税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扫描件)。
2.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一日签订的至少1份(含)垃圾短信监控系统软件开发类项目业绩,且单项业绩金额至少85万元(含),并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及框架订单,有效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协议)、发票。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为含税金额且以发票金额为准(发票中涉及的某业绩金额不能高于其对应的合同(框架订单)金额)。一份合同或一份框架订单计一份业绩。所有原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原件备查。)
2.4 人员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如本项目中标,项目服务团队人员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位(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置的服务团队人员数量不少于4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技术开发人员至少3人,以上人员不可复用。
(3)本项目要求中标后项目服务团队人员在项目服务期内替换人员比例不得超过20%,如确有人员替换需求,需替换前1个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4)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的服务团队人员必须均为投标人正式编制在册人员,同时需提供所有人员的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劳动合同或投标截止日前90天内任意一个自然月的社保证明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2.5 信誉要求:
******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须承诺:无行贿、受贿记录行为,无串标、围标行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如因上述行为之一被处罚则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投标无效。(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须未处于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处于黑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4)投标人未处于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中禁入型供应商禁入期内。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如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等,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处于“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的,则投标无效,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评审结束前进行联网核查,以此查询结果为准。)
2.6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参加投标的厂商应能够直接作为卖方与买方签订内贸合同。
(5)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满足国家合规管控要求(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合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8******委员会要求核查原件时,投标人须在招标人要求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否则不清晰可辨的材料将视为无效。
(9)投标人必须是整体解决方案的原厂商,若所投产品包括第三方产品,投标人须具备该第三方产品原厂针对本项目的原厂授权资质,并提供加盖原厂公章的授权文件。
(10)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出具的所有书面承诺在非不可抗力情况下未落实到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4.1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0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16日17时00分。
4.2 报名方式:
由于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并提供能够在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查询到iPASS业务员联系人(非管理员角色),否则无法获取电子招标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请投标人及时购买iPASS电子证书,完成电子证书绑定操作,使用iPASS账号密码登录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内容后,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 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通过报名时提供的IPASS项目联系人账号在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上进行下载。网上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操作如下:
投标人访问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登录后,进入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点击“项目参与“-”寻找商机”,在售标时间内,填写并提交购买标书申请,通过审核后,在“项目参与”-“我的购物车”中完成标书款的支付,选择沃支付。投标人需注意超过售标截至时间则不允许提交购标申请或支付标书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供应商注册及IPASS办理
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方式,投标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的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注册、IPASS办理及绑定联系人等所有手续、IPASS升级等所有手续,否则将无法报名、接收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操作。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完成相关电子操作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6.1 投标文件递交(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3日9时00分。
6.2 本次电子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至的同一时间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的电子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6.3 开标后,投标人须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的电子交易平台(******)-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上对唱标信息进行确认。
6.4 本次招标采取电子招标形式,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全过程应该按照本公告要求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的电子交易平台(******)-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上进行,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与报价文件应同时上传),招标人可拒绝投标人以其他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7. 电子招投标系统解密异常时的处理要求
7.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及在系统中填写报价信息。为避免因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或无法正常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提前验证系统可操作性(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日进行验证。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标书文件)。若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请及时通知招标代理联系人与后台协助处理。
7.2 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txzbqy.miit.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6号
邮 编:100031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B座518
邮 编:100005
负 责 人:曹喜连、罗浩、樊恒波、高斯
电 话:******
电子邮件:******
******银行南京城北支行
账 号:************0009
******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0日
注:本公告中所有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投标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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