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城南片区时代中心综合开发项目设计服务
招标公告
赣建宁招字〔2025〕11号
一、招标条件
宁都县城南片区时代中心综合开发项目已由江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备案登记项目代码:2306-360730-04-01-29315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建设单位自筹,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选择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及范围
1、项目名称:宁都县城南片区时代中心综合开发项目设计服务
2、建设地点:位于******街道凌云大道规划二路、规划三路、凌云大道。
3、项目总投资:约500000万元,本项目设计费约1995.72323万元。
4、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工期165日历天,本项目各阶段设计周期根据地块具体情况调整,确保满足项目整体进度要求,完全响应详见设计任务书,总服务周期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因审批机构或招标人原因所延误的时间除外。
5、招标范围及内容:本工程为宁都县城南片区时代中心综合开发项目由宁都县城南片区宁贤府南侧YN01-k01地块、宁都县城南片区宁贤府西南侧 YN01-j01地块、宁都县规划宁都七中东侧阳都大道东侧凌云南大道西侧YN01-Q01地块、宁都县城南片区YN01-r01地块四宗地块组成,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38211.13㎡(折合约357.3168亩),总建筑面积约714700.94㎡,总计容建筑面积约560833.44㎡,装配式建筑面积按计容建筑面积的100%实施,装配率不低于30%(具体以实际批复为准)。YN01-Q01商业综合体绿色建筑按二星级标准设计、建设、其余按绿色建筑一星标准建设(具体以实际批复为准)。其中J01地块占地面积约为52850.91㎡(79.2764亩),计容建筑面积约为115939.96㎡,建筑面积约为153019.38㎡,容积率:2.2;K01地块项目占地面积约为53684.9㎡(80.5274亩),计容建筑面积约为134212.25㎡,建筑面积约为167214.06㎡,容积率:2.5;Q01地块项目占地面积约为69985.07㎡(104.9776亩),计容建筑面积约为174962.68㎡,建筑面积约为221042.36㎡,容积率:2.5;R01地块项目占地面积约为61690.25㎡(92.5354亩),计容建筑面积约为135718.55㎡,建筑面积约为173425.14㎡,容积率:2.2 ;该项目包含住宅、商业综合体及配套商业、公共配套、社区配套用房、养老用房、市政配套等附属设施。
6、服务内容:方案设计【J01地块除建筑规划方案、园林方案设计外的所有方案设计;K01地块除建筑规划方案、园林方案设计外的所有方案设计;Q01地块除建筑规划方案外的所有方案设计;R01地块需完成建筑规划方案设计和园林方案等所有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如需)【包含全项目建筑初步设计(全专业)、景观初步设计、公区(包含所有附属配套用房)室内装修初步设计(含软装)、亮化方案初步设计、智能化初步设计、标识标牌及地下室分区划线初步设计(含人防)、商业综合体美陈设计(如有)】;
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全项目建筑全专业******消防、强弱电、通风与空调、综合管网、人防、装配式、设备、基坑支护设计、专项设计(幕墙深化设计、楼宇亮化、门窗深化设计、栏板(栏杆)深化设计、智能化、标识标牌设计、公区精装修设计(包含所有附属配套用房、汽车坡道出入口、地下大堂外引导区、地下大堂、一楼大堂、标准层电梯前室、楼梯间、架空层、所有区域软装,不含Q01地块商业综合体二次精装修设计))、园林景观施工图设计(含海绵城市施工图设计、雨棚及车库顶棚深化设计)、交通设施划线深化设计、信奶箱专项设计、机电二次深化设计、电梯深化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咨询(标准按当地政策要求执行,包含碳排放建筑报告)、边坡、挡墙、钢结构、主要设备及材料表、工程经济指标表、后期服务所有内容及甲方要求的各类指标及数据的统计等、全阶段的 BIM 技术成果(包含地下室的碰撞检查、地下车位不利分析、净高分析、管线综合、剖面深化、管线安装定位等)、商业综合体美陈设计(如有)、图纸审查配合。以及招标人委托的与本工程建设相关其他内容】及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对涉及联合竣工验收内的专项设计要进行审核工作,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设计单位中标后至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阶段因国家最新规范调整需补充设计或修改设计的不再另计设计费用,设计单位无设计资质的需自己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完善设计,委托设计的部分建设单位不再另计设计费用。各阶段的设计成果须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7、标段划分:本项目设计标为1个标段。
三、投标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设计资质等级要求。
2、投标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一级注册建筑师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4、本项目要求拟派的专业负责人中(不含项目负责人):
建筑专业负责人必须为一级注册建筑师;
结构专业负责人必须为一级注册结构师;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必须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暖通专业负责人必须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
电气专业负责人必须为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
5、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人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并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备注:拟派本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各专业人员、授权委托人均需提供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若投标人当地社保部门不再开具投标拟派人员社保证明的,应提供个人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应为有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则证明材料应加盖当地社保部门的有效印章)。
6、省外进赣的投标人开标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的要求办理信息告知承诺,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所有设计人员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中可以查询,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银行转账或电子投标保函。
8、根据最高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及“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赣建招〔2017〕1号文)第二十一条(五)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平******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9、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10、投标人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投标人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赣州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投标人近3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11、被禁止参与投标或被禁止承接业务的设计单位,或被列入赣州市政府和宁都县投资工程限制投标承包商(黑名单)且尚处在限制投标期限内的投标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必须是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请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网址******/tpbidder)自行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2、招标资料费: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4月24日9时30分,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网址******/tpbidder)中自行上传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有关说明
1、如有招标文件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2、本项目设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考虑到系统投标文件上传容量限制,为提高评标专家评审效率,减少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制作成本与时间,投标单位制作本项目技术标时做到语言精简、突出重点,技术******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
3、根据《关于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房建市政工程开展全面测试的通知》规定,本项目通过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完成招标公告发布、招标文件备案等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全流程,各投标单位具体操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fwzn/007001/******3/******/f6bdfc69-2827-4775-b0dc-04079c720c96.html。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放弃投标处理。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现场环节(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现场解锁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6、投标文件解锁时间:在招标人宣布开始解锁后20分钟内必须完成解锁。解锁时间结束后投标人未解锁的,作放弃投标处理,系统将其投标文件退回。
7、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8、如有发现围标、串标、买标、卖标、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记投标单位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9、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办公室)举报电话******建设局举报电话:0797-******,举报邮箱:******。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次招标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帅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
******街道刘坑村龙溪路17栋4单元202
******办公室
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