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港高速公路肃宁互通至京台高速段(肃宁互通至黄骅港段一期工程)声屏障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曲港高速公路肃宁互通至京台高速段(肃宁互通至黄骅港段一期工程)声屏障施工已由******委员会以《关于曲港高速公路肃宁互通至京台高速段(肃宁互通至黄骅港段-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冀发改基础核字[2022]52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曲港高速公路肃宁互通至京台高速段(肃宁互通至黄骅港段-期工程)路基、桥涵、路面等主体工程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冀交函审批[2022]105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公司筹措,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2建设规模:本项目起自沧州市肃宁县师素镇南王村西北曲港高速公路扈家营枢纽互通(完善枢纽北京、衡水往返沧州方向),与曲港高速公路保定段顺接,止于沧州市青县新兴镇马辛庄村东与京台高速交叉(枢纽互通),并预留东延条件,路线全长约96.46km。
本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27米。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本项目声屏障为直立式,高4米,总长度约10360米。另包含通风隔声窗约576平米。
2.1.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交工日期2024年12月,计划工期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2招标范围:曲港高速公路肃宁互通至京台高速段(肃宁互通至黄骅港段一期工程)声屏障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3.1.2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财务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3.1.4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5其他要求:(1)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增加3.6款: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2021年10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有限公司)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 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31 09:00至2024-11-06 17:00,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27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本公告5.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并实行分散评标。
7.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7.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固定金额,由招标人支付。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磊 电话:0317-******
******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世伟 电话:031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沧州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0317—******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曲港高速公路肃宁互通至京台高速段(肃宁互通至黄骅港段一期工程)声屏障施工 | 投标人/供应商 | 3000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街道团结大街16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1层 |
邮编: | 06245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人: | 蒋先生 |
电话: | ****** | 电话: | 0311-******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银行: | / | ******银行: | ******银行石家庄建设南大街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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