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2024年广西钦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金鼓江岸线综合整治修复子项目勘察设计 |
项目招标编号 |
HG2024-GL016-FW |
||||
招标人 |
******建设局 |
||||||
建设单位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建设规模 |
本项目位于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金鼓江区域内,拟对玉垌根江东岸(钦海大道至马莱大道)、西岸(环北大道至马莱大道)区域、金鼓江西岸(金鼓桥至马莱大道)进行生态修复治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红树林恢复与次生林改造39.12公顷、红树林宜林地生态重塑65.12公顷、入海河流水质净化2.61公顷、生态护岸建设6.03km。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31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1号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31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5日 |
||||
预中标人 |
******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工程设计资质:公路行业甲级;水运行业甲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
||||||
投标报价 |
投标总价:¥******.00,其中勘察费报价:¥699137.00,设计费报价:¥******.00 |
||||||
设计周期 |
(1)中标人应根据项目设计周期时间要求和设计阶段深度要求安排勘察工作,提供满足设计阶段要求的勘察成果,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提交地质勘察成果。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送审稿,并在初步设计评审会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报批稿;在初步设计评审会后30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送审稿,并在施工图设计评审会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报批稿。 (3)招标服务:接到发包人通知后10个日历天内提交与本工程有关的工程施工招标所需的设计文件(含招标用的工程量清单、技术要求等资料)。 (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期(但不限于)至交工验收为止,交工验收至竣工验收期间按相关规定履行设计人相应职责。 |
||||||
质量等级 |
所有成果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确保相关工程项目设计文件通过专家评审组的审查,最终取得审批部门对相关工程项目设计文件的批复 |
||||||
勘察负责人 |
唐正辉,身份证号:522628********461X;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编号:AY******1。 |
||||||
设计负责人 |
朱卫国,身份证号:410221********8012;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证书编号:AG******8。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防城港市企沙中心渔港配套进港航道工程勘察设计; 2.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码头系统专用码头5万吨级支线航道EPC总承包工程; 3.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作业区4号、5号泊位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勘察设计; 4.防城港企沙港区潭油作业区进港航道一期工程; 5.钦州港三墩东作业区 20 万吨级集装箱航道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 6.钦州港金鼓江7万吨级航道工程地质勘察; 7.钦州港勒沟作业区10万吨级航道工程地质勘察。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 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
||||||
投标报价 |
投标总价¥******.40,其中勘察费报价:¥692605.00,设计费报价:¥******.40 |
||||||
设计周期 |
(1)中标人应根据项目设计周期时间要求和设计阶段深度要求安排勘察工作,提供满足设计阶段要求的勘察成果,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提交地质勘察成果。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送审稿,并在初步设计评审会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报批稿;在初步设计评审会后30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送审稿,并在施工图设计评审会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报批稿。 (3)招标服务:接到发包人通知后10个日历天内提交与本工程有关的工程施工招标所需的设计文件(含招标用的工程量清单、技术要求等资料)。 (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期(但不限于)至交工验收为止,交工验收至竣工验收期间按相关规定履行设计人相应职责。 |
||||||
质量等级 |
所有成果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确保相关工程项目设计文件通过专家评审组的审查,最终取得审批部门对相关工程项目设计文件的批复 |
||||||
勘察负责人 |
王贯国,身份证号:372925********7316;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编号:AY******4。 |
||||||
设计负责人 |
孙冰,身份证号:370282********3615;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证书编号:******。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东营港广利港区航道扩建工程勘察及测量项目; 2.东营港东营港区一突堤通用泊位工程勘察设计; 3.潍坊港中港区东作业区#17滚装泊位工程设计; 4.威海港乳山口港区5#、6#泊位工程设计;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资质(水运行业甲级) 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
||||||
投标报价 |
投标总价¥******.00,其中勘察费报价:¥702048.00,设计费报价:¥******.00 |
||||||
设计周期 |
(1)中标人应根据项目设计周期时间要求和设计阶段深度要求安排勘察工作,提供满足设计阶段要求的勘察成果,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提交地质勘察成果。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送审稿,并在初步设计评审会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报批稿;在初步设计评审会后30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送审稿,并在施工图设计评审会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报批稿。 (3)招标服务:接到发包人通知后10个日历天内提交与本工程有关的工程施工招标所需的设计文件(含招标用的工程量清单、技术要求等资料)。 (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期(但不限于)至交工验收为止,交工验收至竣工验收期间按相关规定履行设计人相应职责。 |
||||||
质量等级 |
所有成果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确保相关工程项目设计文件通过专家评审组的审查,最终取得审批部门对相关工程项目设计文件的批复 |
||||||
勘察负责人 |
王忠,身份证号:220104********2619;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编号:AY******8 |
||||||
设计负责人 |
黄彬,身份证号:320106********0875;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证书编号:******、AG******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厦门港古雷港区将军澳作业区防波堤和进港航道工程勘察设计(初勘、初设); 2.湄洲湾港东吴港区罗屿作业区11号12号泊位工程(勘察设计); 3.湄洲湾港秀屿港区石门澳作业区6#、9#泊位工程; 4.厦门港古雷港区将军澳作业区1#-4#泊位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钦州)(ggzy.jgswj.gxzf.gov.cn/qzggzy)、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政府采购网(************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 |
本表一式5份: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机构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 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马蜂盯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马蜂盯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马蜂盯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