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焊接及打磨废气:焊装车间焊接和打磨工位均设置废气收集装置,废气经滤筒式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l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要求,分别通过17根22米高排气筒排放。
2.胶烘干废气:焊装车间胶烘干采用电加热,废气经收集后,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l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要求,通过2根22米高排气筒排放。
3.调漆废气:涂装车间调漆间密闭设置,废气经收集、处理后,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等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l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要求,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
4.电泳废气:涂装车间电泳室废气经收集,非甲烷总烃等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l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要求,通过1根24米高排气筒排放。
5.电泳烘干废气:电泳烘干废气经热回收式热力焚烧装置(TAR)处理后通过1根31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l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要求。
6.PVC烘干废气:涂装车间PVC烘干废气经热回收式热力焚烧装置(TAR)处理,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l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要求,通过24米高排气筒排放。
7.BC喷烘及CC喷涂废气:涂装车间色漆喷涂、色漆烘干及清漆喷涂废气采用“石灰石粉过滤(ECO)+沸石转轮吸附装置(KPR)+热回收式热力焚烧装置(TAR)”处理后,二甲苯、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l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要求,通过33米高排气筒排放。
8.除湿燃烧器废气:涂装车间除湿燃烧器产生的燃气废气经收集,烟(粉)尘、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相应标准要求、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应标准要求,通过1根24米高排气筒排放。
9.中间烘干升温/保温燃烧器废气:涂装车间中间烘干工序设升温燃烧器1台、保温燃烧器2台,以天然气为燃料,产生的废气经收集,烟(粉)尘、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相应标准要求、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应标准要求,通过3根24米高排气筒排放。
10.CC烘干废气:涂装车间清漆(CC)烘干废气经热回收式热力焚烧装置(TAR)处理后,二甲苯、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l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要求,通过1根24米高排气筒排放。
11.CC烘干燃烧器废气:CC烘干工序设燃烧器,以天然气为燃料,烟(粉)尘、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相应标准要求、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应标准要求,通过1根24米高排气筒排放。
12.点修补室废气:涂装车间点修补室废气经收集、“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颗粒物、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等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l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要求,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13.注蜡燃烧器废气:涂装车间注腊工序设燃烧器3台,以天然气为燃料,产生的废气经收集,烟(粉)尘、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相应标准要求、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应标准要求,通过1根22米高排气筒排放。
14.注蜡导热油炉废气:涂装车间注腊工序设导热油炉2台,1用1备,以天然气为燃料,产生的废气经收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烟气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气锅炉相应限值要求后,通过1根22米高排气筒排放。
15.燃油加注及检测试验废气:根据总装工艺要求,燃油加注工位废气经收集,由20米高排气筒排放;160和164工位下线板式带废气经收集,由2根19米高排气筒排放;转毂前、转毂、MOP检测试验尾气经收集,由9根不低于19米高排气筒排放;检测工序过渡段废气经收集,由12根19米高排气筒排放。总装车间上述工序废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氮氧化物等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要求。
16.补漆废气:总装车间设补漆间5座,废气经采用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等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要求,通过3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
做好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的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非甲烷总烃、二甲苯等周界外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涂装车间磷化工艺含镍废水、锆化废水、表调废水经预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中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后,与涂装车间其他生产废水均经现有PA4车间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长春市西郊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春市西郊污水处理厂。淋雨线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长春市西郊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春市西郊污水处理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选择新型低噪设备、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居民区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妥善处理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贮存场所及污染物排放控制须符合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处置,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二、公众参与情况
按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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