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浙中文化中心商业预留(方案二)管道燃气工程
标的名称:浙中文化中心商业预留(方案二)管道燃气工程 预算金额(元):203036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燃气工程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203036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有限公司是经金华市住建局批准并签署金华市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在金华市婺城区行政区域内进行燃气经营和管道安装施工、具备燃气设备安装及开通资质和能力的唯一一家企业。因此,论证小组一致认为:浙中文化中心商业预留(方案二)管道燃气工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同意采购人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本次项目。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人民东路保险巷21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11日2025年02月1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临江东路1100号合丰服务外包产业园1#商务大楼1501室
联系人:傅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婺城区宾虹西路万泰公园大道A座16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办公室
监督电话:0579-******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浙中文化中心燃气单一论证意见.pdf
469.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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