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港赣榆港区粮油码头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营区车辆租赁服务询价文件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连云港港赣榆港区粮油码头工程EPC总承包。
2、工程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
3、工程概况:连云港港赣榆港区粮油码头工程位于赣榆港区二港池西侧岸线的南端,规划的临港产业泊位区,拟建一座10万吨级粮油码头,占用规划岸线长度531m,可停靠1艘10万吨级散货船和1艘3.5万吨级散货船,或同时停靠2艘7万吨级散货船。年设计吞吐量500万吨,其中大豆350万吨、玉米50万吨、豆粕50万吨、植物油50万吨。本工程建成后,可满足赣榆后方腹地企业对港口粮食运输功能的需求。
二、询价工程范围及主要工程量
1、询价工程范围:连云港港赣榆港区粮油码头工程EPC总承包项目营区车辆租赁服务。
2、主要工程量:租赁车辆用于项目部业务工作及施工现场管理日常用车需要。
三、工作内容
租赁车辆用于项目部业务工作及施工现场管理日常用车需要。
1.工期要求:
(1)总工期(暂定)12个月,计划开工时间为:以实际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
2.施工能力要求:
无。
3.人员、设备等进场时间要求:具体以询价方具体通知为准。若报价方在规定的开工日期后 7天内仍然不开工的,询价方可理解为报价方放弃本工程。询价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将本工程重新发包,由此造成询价方的损失由报价方承担。
4.报价方如果具有类似工程的经验,需在报价文件中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资料。
5.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由询价方或总承包商(或业主)承担费用,报价方不需考虑此费用。报价方进场人员、设备、财产及对第三者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保险由报价方自行购买并承担费用。
6.分包及转包要求:本次询价的工程不可再分包或转包,否则询价方有权解除合同,报价方承担经济责任。
7.报价单位对外的一切经济活动均不能用询价单位的名义进行运作或提供任何形式的经济担保。
8.春节及其他节假日期间保证正常上班,且按照平常工作日标准记取费用,不计其他任何费用。
9.报价方必须为询价方配备合格的人员,询价方有权要求报价方调整更换不合格的人员,报价方技术等人员无不良嗜好、无重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高血压、血糖不正常、残疾等)、能够完全符合询价方要求。
10.报价方人员、设备及其他财产的商业保险由报价方负责,如发生任何人员和财产损失的情况,均由报价方自行理赔或承担费用。
11.报价方现场施工技术人员必须执行和遵守询价方有关安全等规章制度,保证安全。报价方在现场发生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处理,其费用由报价方自行承担。
五、计量原则及付款条件
1.计量方式:按询价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计算。
2.付款条件:
(1)预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报价方应准备不少于一个月工程款数额的流动资金作为前期工作筹备及非询价方原因导致延期支付工程款的周转。
(2)进度款:以实际租赁时长及台班计算租金,实际租赁时长及台班以询价方现场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工作任务单》或《现场签证单》为准,具体结算方法为: 每个月的5日前根据签单确认上个月的租赁时长及台班,双方无异议后报价方应在三日内向询价方提供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询价方在收到足额发票后30天内支付乙方租赁费用。询价方将根据项目资金情况在进度款支付中采用现金方式进行支付。
3、报价方须按询价方管理制度和运作程序办理工程进度款支付手续。增值税由报价方负责,税率3%。
六、技术、工艺及质量要求及说明
1、质量等级:合格。
2、严格按照询价方及规范要求提供优质产品。
七、关于报价的说明
1、参照询价方提供的报价文件格式及要求填写报价资料。清单中明确或本合同指明的其它工作内容作为附属工作不再单独列项计价。各项目计量原则见工程量清单。
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工程量由询价方统一提供,综合单价及合价栏由报价人填写,不得留空(留空的视为“0”)。如有计算错误,以单价为准调整总价(单价明显错误的除外);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采用综合单价报价形式,综合单价中应包括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遣费、职业健康费、管理费、利润、税费(除增值税外的其他税费)、保险费和所有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增值税单列,其他税费(含增值税附加、所得税、资源税、印花税等)含在综合单价中。
4、合同将采用固定综合单价的合同形式,附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工程量为暂定量,实际工程量如增加或减少,报价方不得更改综合单价,且无权要求询价方补偿费用。
5、报价清单分两部分:除增值税的项目费用、增值税。具体提醒如下:
(1)除增值税的项目费用由报价单位填报,要求包含根据询价方及规范要求、本询价文件规定的工期/技术质量/安全等要求实施并完成对应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遣费、人工费、除询价方提供外的其他材料费、除报价方提供外的其他机械设备费、临设费用、施工措施费、施工风险费、施工组织/材料供应或台风/雨季等不利自然条件造成的施工过程中间歇性或阶段性停工费用、保险费、管理费、利润、除增值税外的其它税费和所有其它可能发生的费用。
(3)增值税:以除税项目费用合计为基数,按 3 %计取(暂定,随国家政策调整税率)。需提供对应的符合询价方要求的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
6、报价方人员在询价方工程场所发生工伤事故时:报价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询价方,并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和询价方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 报价方应及时协助送伤者就医急诊,并代垫付医疗费用,配合询价方及有关机构事故原因调查和善后事宜处理工作。
(2)报价方负责事故原因调查和家属安抚,协同询价方做好医疗救治工作,并根据政府主管部门规定收集相关材料,组织工伤申报及认定、鉴定、工伤保险待遇支付与赔付等善后处理,并承担工伤指标责任。
(3)由于报价方原因未及时申报工伤而造成损失的,报价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报价方应依法建立劳务人员的管理规章制度,对劳务人员进行规范化管理,并将有关情况通知询价方。询价方有权根据现场管理情况,对报价方制订和修改管理规章制度提供建议。
8、报价方设立一名人员与询价方指定人员对接,做好日常的各项管理工作。如询价方和报价方需更换工作对接人员时,需提前15天通知对方并做好相关的交接工作。
9.询价方和报价方的服务合同期内,如报价方与该劳务人员的劳动合同期满的,报价方应当和劳务人员续签劳动合同保证合法用工。
10.人员在开展工作时应当遵守询价方依法制订的管理制度和行政管理规章制度、各项业务操作规程,保守询价方的商业秘密。
11.报价方应当为劳务人员购买工伤保险,负责劳务人员的工伤申报及认定、鉴定、赔付等有关工伤事项的善后处理,并承担劳务人员工伤指标责任。
12.报价方负责按国家相关规定落实外包人员的职业病体检,体检费用由报价方承担,但若报价方未组织劳务人员体检而产生的纠纷及费用由报价方承担。
九、其他
1、报价单位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如报价方目前暂不属于四航局合格供应商,则需积极配合询价方提交申报所需资料。
2、近三年内如果有承担过类似工程的经历,按附件格式填写,并提供合同主要部分复印件加以证明。
3、报价时提供单位最新资质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十、附件
1、报价文件参考格式
2、工程清单报价表
3、《关于中交四航局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的告知书》
4、《信用承诺书》
物资信息
设备物资名称:不配备驾驶员的车辆和轻型厢式货车的租赁或出租服务 设备物资说明:别克GL8ES(商务车) 数量:12 单位:月